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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促休学、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办理复学手续的通知

2024年08月27日 09:17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关于休学与保留入学资格的要求,部分办理休学与保留入学手续的学生已到复学时间。为做好复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学时间

1.休学学生于9月6日之前复学。

2.保留入学资格学生于9月9日之前复学。

二、复学流程

休学学生复学可以登录学校一网通办(i科院)在线填写《学生复学申请表》,同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报教务处批准。

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复学要填写《学生复学申请表》,经学校批准后按2024级新生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新生资格复查通过后方可办理正式入学与学籍注册手续。

三、有关要求

1.因病休学的学生,应当出具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病愈诊断证明书,并经校医院体检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学。

2.需延长休学期限的,应书面陈述原因,经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批准。逾期不办理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请各学院于2024年9月17日将未办理复学手续且未说明原因的学生拟退学处理,并将结果根据规定报送教务处。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附件:1.复学学生名单

    2.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名单

    3.复学申请表

2024年8月27日

教务处

(初审/李士鹏 复审/赵高丽 终审/杨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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