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掌握教学运行状况,确保教学秩序运行良好,促进我校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第9-10周(2024年4月22日至4月30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采用教师自查、教学单位检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以教学秩序检查、听课看课、查阅/问询教学资料、召开座谈会、总结报告等形式进行。
二、检查内容
1.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2.检查任课教师的各个教学过程和教学环节:授课计划执行情况、课堂组织和讲授、教案、辅导答疑以及作业批改等情况;实践教学环节:实验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实习实训的组织情况、实习报告的书写及批改情况;新进青年教师助课情况等。
3.基层教学组织开展教研活动的情况。
4.听课与教学观摩情况。各教学单位组织好公开教学观摩,并做好详细听课记录;重点检查学校各级一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双语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新开课程等课程建设和应用情况,并形成“重点建设课程检查情况总结”。
5.教学设施使用、保障状况(教室、实验室、机房等)。
6.教学档案留存情况。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提供目录清单),教学任务、课表、课表变动情况,理论课程和实验实践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考试试卷(空白卷)及评分标准(并提供目录清单),学院教师的调课表,听课记录(包括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督导人员、教研室主任及其他教师,学院领导班子研究教学工作会议记录、教研室活动记录,学院实习基地清单、实习基地协议,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报告、总结等过程性材料。
7.听取任课教师对学校教学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召开座谈会听取学生对学校、学院和教师的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要求及相关材料报送时间
期中教学检查是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的重要措施,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做到边检查、边总结、边改进、边建设,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师生座谈会上反馈的涉及到其他部门的问题,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分类汇总后,将反馈至各相关单位,各相关单位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后,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将再次反馈给各教学单位。
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在检查的基础上,撰写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提出整改意见和改进措施,并于5月7日(第11周星期二)前将纸质档送至教务科(办公楼408室),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玲 电话:3040482;张玮 电话:3040213
邮箱:jwk#hist.edu.cn(发送时请把“#”替换为“@”)
附件:教学秩序检查记录表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4年4月23日
(初审/李玲 复审/赵高丽 终审/杨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