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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2024年01月05日 09:34  (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4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确保优质教材进入本科课堂,依据《教材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校发字[2023]28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用要求

1.教材选用坚持凡选必审原则,教材选用权归属各开课学院。选用教材思想政治方向正确,无意识形态错误,无政治性和政策性错误。

2.教材选用遵循质量第一原则。优先选用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3.教材选用须遵循适宜教学原则。应符合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能够反映我校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满足人才培养需求。

4.涉及马工程教材相关课程,应统一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已出版马工程教材信息见附件2。

5.各学院选用教材应参考专业评价对标学校所使用的教材,原则上一门课程限选一种教材,除使用教材配套的教学参考书外,其余的教学参考书不在订购范围,杜绝漏订、错订、重订现象。

6.遵循学生自愿购买教材的原则。由学校统一订购的教材,提交教务处后,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退书。

7.学院若使用自备讲义不订购教材的,需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讲义电子版,学院负责审核备案。

8.征订数量应按学生人数和任课教师数报订,每学期只订购本学期开课教材,不要漏订转专业、分流专业学生的教材;3年内不更换新版本的教师不再报教师用书。

、选用程序

1.教材选用要坚持集体决策,各学院要成立教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通读备选教材,召开审核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各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组织教材选用审核工作,各基层党委按有关要求对选用的教材进行政治把关。

2.建立学院专家审查机制,负责教材质量、民族、宗教等意识形态及政治观的审核把关。坚持凡选必审原则,严把政治关、学术关,提高教材质量。

3.各学院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组织审核本学期各课程使用教材的质量、意识形态以及政治观。尤其是对境外原版教材、经济、政治、法学等学科专业教材以及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教材审核把关,确保选用教材意识形态及思想政治方向正确。

4.各学院须把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对应的教材选用结果向全院师生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征订。

5.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教材须停止使用,并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给予通报批评,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1)教材内容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存在问题;

(2)教材内容出现严重科学性错误;

(3)教材所含链接内容存在问题,产生严重后果;

(4)盗版盗印教材;

(5)未按规定程序选用,选用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教材;

(6)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征订步骤

1.每门课程选用的教材由一位任课教师录入教务系统,教材选用人由教学秘书设定。

2.教材的各项信息(ISBN、教材名称、版别、作者、定价、出版年月、获奖等级)务必录入完整准确,这将作为统计选优率、选新率的依据。

3.任课教师征订教材完毕,由教学秘书导出征订信息表。

4.学院未征订教材的课程(包含有选用教材但未征订、仅有讲义未选用教材两种情况),须填写《未征订教材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

三、征订时间及要求

系统征订时间为2024年1月5日—12日。

各教学单位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其中教材选用审核还须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党委公章):

1.从教务系统导出的教材征订单

2.未征订教材信息汇总表

3.本科教材选用审核表

以上材料于1月16日前报送至教材发放室(老图书馆一楼)。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0373-3040437

附件:1.教材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中宣部+教育部组织编写的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2023年11月)

    3.未征订教材信息汇总表

    4.教材选用审核表

    5.关于教材工作责任追究的指导意见

教务处

2024年1月4日

(初审/岳庆玲 复审/苏喜庆 终审/杨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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