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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23年12月06日 08:50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加强对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管理,《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校发字[2020]21号)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2024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

1.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生,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2.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继续学习者。

3.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4.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发展变化情况调整专业的,允许该专业在校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5.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新生第一学期或大学三年级及以上年级者;

(2)学生以特殊形式录取,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者;

(3)艺术、体育、“专升本”、“对口招生”专业跨录取类型申请专业者;

(4)跨录取批次申请者;

(5)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二、具体要求

1.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任组长的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定本学院学生转专业方案、接收计划、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考核以及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2.各学院在制定接收计划和考核方案时,要严格根据本学院教学资源整体条件,依据各专业师资力量、招生计划、教学条件、学生就业前景等实际情况,设定转专业学生的接收条件。考核方案应包括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及转专业综合成绩评定办法等。

3.为了保证正常教学秩序,转入学生不得产生新的自然班级,每个自然班人数不得超过35人。

三、时间安排

1.2023年12月7日-11日,各学院制定接收计划和考核方案,报送教务处审批。

2.2024年1月2日-5日,教务处公布各学院拟接收计划人数、考核方案和具体的转专业条件。

3.2024年2月26日-3月1日,学生提出申请。拟转专业的学生在该时间段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填写《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同时登陆“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打开“主控”->“学生学籍”->“转专业处理”->“学生申请转专业“栏目,在备注栏内填写申请理由,进行在线申请。学院安排辅导员、班主任、学业导师等与学生沟通,了解学生转专业原因,进行劝学活动。

4.2024年3月4日-8日,转出学院审核。拟转专业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申请学生是否具备转专业条件。具备转专业条件,通过学院审核的,由转出学院院长签署意见,教学秘书在“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学生学籍”->“转专业处理”->“拟转出院系审核”,并将学生转专业纸质申请材料送转入学院审核。

5.2024年3月9日-11日,转入学院考核。根据公布的考核方案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并于学院网站公布考核成绩和拟转入学生名单。确定是否同意其转入。通过学院考核后,由转入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并报教务处复核。同时由转入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学生学籍”->“转专业处理”->“拟转入院系审核”功能操作确认。

6.2024年3月11日-3月15日,教务处复核。教务处复核通过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学校分管校领导批准。公示期间建议预转专业学生到预转入专业进行课程试听。

7.2024年3月25日-29日,办理有关学籍异动手续。请相关学院做好转专业学生通知、审核、学生报到、上课、宿舍调整、课程补修等相关工作,并填写《学籍异动(或校际交流)学生课程学分置换表》,办理学分认定和置换手续。

各学院转专业工作要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健全公示制度,规范组织管理。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修订)》(校发字[2020]21号)和《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修订)》(校发字[2021]104号)执行。

附件:1.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2.各学院分专业接收计划表

    3.各学院拟接收转入学生汇总表

    4.2023-2024学年转专业工作总结

    5.学籍异动(或校际交流)学生课程学分置换表

教务处

2023年12月6日

(初审/李士鹏 复审/赵高丽 终审/杨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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