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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增设本科专业的通知

2012年06月20日 16:17  (点击次数:

各院(部):

新专业申报论证是高等学校优化专业结构、彰显办学特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工作。为搞好我校2013年增设本科专业的论证与申报工作,各单位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2007】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高等学校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高【2009】355号)文件精神,按照《“十二五”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院发字201240号)的安排,做好增设本科专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结合社会需求,主动适应适度超前。新增专业要紧密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适度超前发展,满足社会人才市场需要,生源数量充足、质量高,毕业生有明确、稳定就业领域的本科专业。

2.优化专业结构,优先发展规划专业。按照我校《“十二五”专业发展建设规划》优化学校专业结构和布局,大力发展应用性学科,重点是交叉学科专业,做好涉及现代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业等行业人才急需专业的论证和申报工作。

3. 依托优势学科,充分考虑学校教育资源。新增专业要以学校现有学科专业为依托,仔细考虑师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实践教学基地等条件,充分发挥各类教育资源的整合效益。

4. 本次新专业申报各学院(部)限报1个专业。近三年增设专业的学院原则上不再申报。

二、申报材料及提交要求

1. 申报专业提交《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其中,专业名称、专业代码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版)及目录外专业目录(见附件3)执行,同时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二稿)》(见附件4)。

2.为做好论证工作与后期建设,提交《2013年度新增本科专业论证报告》一式两份,格式要求和论证内容见附件2。

3.上述纸质材料2012年6月26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室,电子档同时发至jyk@hist.edu.en),逾期不再受理。

4.准备10分钟汇报PPT,论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焱  马珂           联系电话:3040246

附件1. 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

附件2. 2013年度新增本科专业论证报告

附件3.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目录外专业

附件4.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二稿)

(附件从教务处网站上【专业建设】下载)

                                              

教务处

                                                 201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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