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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写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2014年06月17日 17:22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本学期教学工作量统计按院党字《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20103号文件执行。现就有关填写要求说明如下:

1. 本学期理论教学周数按期末考试安排和教学进程表填写。考试课教学周数为:(19周-实习周数);考查课教学周数为:(18周-实习周数);公选课16周,每周2学时。毕业生15周。

2. 实验教学工作量依据各学院提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的实验课表进行计算。

3. 实习工作量按实习计划和教学进程表计算。一般教学实习(实训)工作量由各教研室主任负责填写,学院汇总;教育实习、生产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技能考核、学年论文、微格教学及其他工作量由各学院填写;汇总后的《毕业生实习教学工作量统计表》、《一般教学实习工作量统计表》、《其他工作量统计表》技能训练及体育达标、大标工作量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后上报。

4. 本学期双语课程和新开课程的计算按各学院统一报教务处教学研究室审核、认定后的结果计算(见附件)。

5. 本学期期末监考填报上学期期末监考工作量。

6. 各学院负责填报兼职教师及人事处备案的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表,交教学质量管理科审核上报。

7. 电子表格可在教务处主页教务通知公告栏下载。各学院务必于2014627日前将工作量汇总表(电子稿1)、教师工作量表(纸质稿1份)、实习工作量表及其他工作量表(纸质和电子稿各1份)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新行政楼401室),过期本学期不予统计。


为方便汇总,请勿修改各工作量汇总表格式。如有其他情况请另附表。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          

联系电话:3040213

                                           

 教务处

                                              2014616

附件:

经教务处认定的本学期双语课程和校新开课程一览表。

  • 附件【相关表格.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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