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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秋季教材征订的通知

2015年06月29日 09:11  (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

2015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与要求

1.在考虑教学适应性的基础上,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获奖教材,确保优质教材进入课堂。

2.公共必修课教材(包括公共基础课和学科公共课教材,不包括实验教材),不符合我校选用要求的,须填写《公共必修课教材使用审批表》(附件一),并提供样书,经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审定后方可使用。

3.非公共课的其它课程,未列入《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的我校教师主编教材,须填写《自编教材使用审批表》(附件二),并提交样书,经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审定后方可使用。

4.教材征订目录查询(附件三),也可在网上直接查询。

二、教材征订

教材征订采用主讲教师、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三级审核方式,具体步骤如下:

1.每门课程的教材只能一个任课教师录入,各任课教师征订教材听从本学院教学秘书安排。

2.确定为教材录入人的任课教师在教务处网站教务管理系统入口以自己的帐号网上征订教材(附件四详细图示)。

3.教材各项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尤其是书号、书名、出版社,定价。

4.对于重新分方向的模块必修课、限选课程、任选课程,教学单位须向教材科提供一份学生名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按附件五的样表格式)。

三、征订时间及要求

1.教材征订时间:2015629日至78日,纸质版须经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汇同电子版交教材科。未按要求报送的单位,错失教材征订时间,责任自负。

2.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审核、填写,务必保证所填信息完整、准确。教材网上填报后,因特殊情况需调整教材计划的,教学单位应及时通知教材科,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耗。

 

附件一《公共必修课教材使用审批表》

附件二《自编教材使用审批表》

附件三《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

附件四《任课教师网上征订教材流程》

附件五《限选课、任选课、分方向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1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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