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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和2021年度立项建设基地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年09月08日 16:54  (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环节,规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管理,提升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20〕8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践教育教学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和2021年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验收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

(一)建设数量

2023年面向全校择优推荐6项参评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包括直接认定和立项建设基地。已认定和立项建设的教育部、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不再重复申报。

(二)建设类别

1.专业实习实践教育基地,含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等专业类实习实践教育基地。

2.文化素质实践教育基地,含人文素质实践教育基地、科学

素养实践教育基地、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实践教育基地。

3.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含创新实践教育基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

建设要求和建设方式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和2021年度立项建设基地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

(四)申报材料要求

各学院认真做好组织申报、评议推荐工作。申报材料如下:

1.基地建设总体方案1份(含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师资队伍、实践条件、实践形式、实践内容、接纳学生数量等)及相关支撑材料(含共建单位简介、资质证明、共建协议等)。

2.《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1份,支撑材料1份。

3.《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汇总表》1份。

2021年度立项建设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验收认定工作

(一)验收对象

2021年度立项建设的5个河南省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包括河南省新工科(材料化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直接认定,负责人:侯振雨)、河南省新农科(种子科学与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直接认定,负责人:刘明久)、河南省新农科(动物医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负责人:陈金山)、河南省新农科(园林)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负责人:周俊国)、河南省科学素养教育基地(立项建设,负责人:古乐声)。

(二)验收程序

验收采取学校自评、校专家会评、随机抽查实地验收等方式。

1.学院自评。各建设高校对照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要求以及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开展自评,包括实践教学、师资建设、条件建设、管理制度、建设成效等建设目标达成情况;接纳学生、开放共享机制、经费使用等基地运行情况;基地建设的特色与创新。

2.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价基地建设成效并对基地进行随机抽查实地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三)验收结果

验收结果为通过、不通过。验收“通过”的基地上报材料等待省教育厅验收;验收“不通过”的基地取消“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称号。

对于本次未提交验收认定申请的基地,将取消“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称号。

(四)材料要求

申请验收认定的学院须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验收认定申请表》1份。

2.《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验收认定自查报告》1份,支撑材料1份;

3.《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验收认定申请汇总表》1份。

三、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于9月18日前将有关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行政楼409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段东秀 赵高丽;联系电话:3693067;电子邮箱:jwcsjk#hist.edu.cn(发送时请把#替换为@)。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2.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3.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汇总表

    4.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验收认定申请表

    5.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验收认定自查报告

    6.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9月8日

(初审/段东秀 复审/赵高丽 终审/杨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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