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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工作的通知

2023年09月07日 18:47  (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确保学期初各项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现对本学期近期教学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落实。

一、加强课堂教学管理

(一)加强任课教师管理

1.明确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必须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认真组织教学、严格管理学生课堂纪律。

2.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关于课堂教学的规定,按预备时间或至少提前5分钟到达教室,调试所需多媒体教学设备,做好上课准备;不得提前下课,不得无故缺课、停课或私自调课,确实需要调课的,必须按规定履行手续,但应尽量减少调课次数。

3.教师上课时,需携带学生名单、授课计划、教材、教案等。及时了解学生到课情况。

4.开学后第一周组织完成课程《授课计划》编写,所有独立开设的课程(包括单列实验课)均应撰写授课计划,《授课计划》应能够详细明确说明教学进度安排。一个教学班要撰写一份授课计划,多个教学班的教学学时、内容和进度完全一致时,可使用同一个授课计划。

5.任课教师课堂上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举止得体;不得接打电话,如非教学需要,必须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上课期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室或教学场所,不得从事其它与教学无关事务。

(二)严肃学生课堂纪律

1.各教学单位应制定专门措施,与学生管理部门互相配合,加强学生学风建设,提高学生到课率,维护课堂教学秩序。

2.各教学单位须要求学生遵守教学楼管理规定和课堂纪律。进入教学楼和教室要衣冠整洁,举止文明,不大声喧哗,不携带食品等与学习无关的用品进入教室;按时上下课,在课堂上不随意走动、打闹说笑和进出教室,要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如果教学需要,可在任课教师统一安排下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

3.各单位要加强学生考勤管理,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不随意批假,特别是对高年级学生,要坚决杜绝借考研、就业、社团活动等名义旷课的现象发生。

4.各班学习委员要及时向任课教师报告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和缺课名单。

二、规范实践教学管理

(一)实验课表的编排

1.实验课表编排务必严谨规范。实验项目应与教学大纲一致;实验上课时间、地点、指导教师、上课班级要具体准确,上课地点要与实验室实际使用的标牌名称、房间编号一致,要确保教学督导按照课表能够正常听课看课。

2.实验课表编排需使用实验教学管理系统完成,可用管理系统导出,不能在系统里安排的实验项目请按照系统里导出的格式,补充在导出的实验课表里。

3.实验课表编排应在第2周完成。请各学院于9月15日(第二周周五)前,将本学期实验课表和实验课程信息统计表打印盖章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存档,作为督导检查、工作量计算、实验室建设经费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实践教学环节的运行

1.实验准备。上课前要充分做好准备,必要的话要进行预实验,要提前分组,合理分配实验实训空间和设备使用时间,避免出现学生拥堵,长时间等待等现象。

2.实习计划的制定与执行。各类实习应在开始前1周提交实习计划,实习安排应与教学进程表保持一致,原则上按教学班级或专业制定,计划要明确、具体。内容应包含实习目的意义、实习内容、时间地点及日程安排、指导老师配备、实习要求、分组以及成绩考核办法等内容,毕业实习及其它时间较长的综合实习要明确组织领导、经费保障等内容,实习计划经各学院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并及时向学院师生公布。实习计划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并须在实习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实习总结及学生实习成绩。

3.加强校外实习管理。学院要严格执行学校教学实习管理规定,所有外出实习(特别是分散实习)的必须严格审批,要加强校外实习巡视和指导,加强购买保险等安全措施,全面把握学生实习分布情况,保证实习期间学生本人和其校外指导教师联系方式畅通。

4.做好实践教学记录和材料保存。要做好实验室使用记录和仪器使用记录,及时批阅实验报告并向学生反馈,本学期的实验报告向学生反馈后,要集中保存于各实验室。各学院要在保证实验教学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积极向学生开放实验室,实验室工作人员要详细填写实验室开放记录本。

三、近期其它教学工作安排

(一)课程补选和退选

学生必须进行网上选课的课程主要包括通识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大学体育、高等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线性代数与概率等分级分类教学课、体育类专业的主副项课,英语专业的第二外语课等。所有需要网上选课而未按时进行选课的,学生期末将无法取得该门课程成绩。除新生外,所有学生上学期已经进行了选课,本学期开学第一周将组织补退选。

请各学院通知任课老师,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自行下载“上课点名册”,组织学生核对选课信息。由于修读大学体育课的所有学生需要选定选项课,请体育学院务必通知教师,按要求提醒学生选课并核实学生选课信息,发现错误和遗漏的,及时告知学生补退选。

(二)补考和重修考试

学生补考(重修)工作安排在第一周周末进行。统考的课程由教务处组织印卷;由学院组织的专业课类考试由教务处安排考场,由各学院负责印刷试卷及装袋等工作。本次补考7369人次(含理论考试、考查和实践环节),重修(含补修)考试1079人次。2023届申请延期毕业且报名重修的课程80门次,请各学院通知到相关学生到校参加考试(具体名单见教务处主页相关通知)。

第一周周末2023级新生报到,第二周周六(9月16日)组织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周日(9月17日)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模拟上机等工作,请各学院注意统筹协调。

(三)学生学籍异动和学业核查工作

1.学业警示。开学第1周,各学院将学生所修学分进行统计,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汇总应受学业警示学生的名单,对其出具学业警示通知单,并通知家长,同时将汇总结果报教务处备案。详细处理过程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文件要求进行。

2.学业进展核查工作。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学业进展情况核查。学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自行校对入学以来成绩与学分获得情况,对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毕业要求,掌握学业进展情况,合理安排学习计划。对于学分统计有异议的,按照学校成绩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成绩与学分核查工作结束后,学校不再进行以往学期成绩与学分核查工作,仅接收当前学期成绩与学分查询申请。

3.复学工作。请各学院通知去年办理休学和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学生,于开学后两周内到教务处办理复学手续。学生复学由本人填写《学生复学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未按期办理复学手续且未说明原因的学生按自动退学处理,请各学院于9月18日前统计该类学生名单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教务处。(相关表格及名单可到教务处主页下载)

四、上学期试卷复查及入库

各学院应在第1周完成上学期考试试卷的全面复查。重点核查试卷材料是否齐全、记录与签名是否完整、成绩核算是否存在错误,试卷分析是否合理。复查后填写试卷复查情况汇总表,需要学校集中研究处理的请及时与教务处汇通。所有试卷袋内试卷按学生成绩单顺序从上向下排放,试卷连同汇总表于9月20日前,交到学校试卷库保存(1号教学楼一楼),学校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五、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材料的复查与归档

各学院应在第2周完成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材料的复查与归档工作。重点核查学生论文材料是否齐全,论文字数和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论文评阅意见和指导教师意见是否全面准确。复查后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复查情况汇总表,相关人员签名盖章后交教务处备查。

学生毕业论文材料由学院保存。分专业班级、按学号排放,每个班级一捆(只包含毕业前通过答辩的毕业生材料,未完成的单独保存),每捆顶部附一张本班级的论文清单(论文清单内容应跟学校存档的保持一致)。毕业论文管理整体材料由各学院统一保存,内容包括毕业论文管理文件(包括学院的相关管理办法、解释说明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含质量分析报告)、答辩安排(含二次答辩的相关材料)、论文清单及成绩单、未完成论文环节的毕业生名单等。

六、教学运行档案检查

各学院在第四周要检查教学运行档案管理情况。重点查看学院研究教学的会议记录和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情况,学院要从开学之初明确教研活动要求,按照《教研室工作管理规定(修订)》完善活动记录,要把教学评建相关知识的学习纳入教研活动中来。

各学院领导及教学管理人员要通过自查和学习,进一步熟悉本院教学实际,了解学院办学特色和亮点,提高教学质量。

教务处

2023年9月7日

(初审/李玲 复审/赵高丽 终审/杨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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