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河南省首批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教办体卫艺〔2023〕221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组织开展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法人资质,基地定位布局科学合理,开发有适合不同学段的特色主题课程,教育教学设施配套齐全,配备劳动教育课程教师或讲解员、专职教辅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有针对学生的特别安全管护措施,消防、应急等设施设备齐全,整体通过消防验收。近三年内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
二、申报对象
在河南省域内,由政府、学校或社会力量举办,可承接学校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基地、场所等。
三、申报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劳动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宜工则工,宜农则农,积极推动劳动教育基地的创建遴选工作。
(二)坚持质量标准。各学院要严把准入门槛和质量关,切实做好基地申报、推荐各环节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宁缺勿滥,为学生开展劳动教育活动提供有力支撑。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学院要重视劳动教育宣传,规范安全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及时总结劳动教育基地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
四、报送方式
申报单位需对照《河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量化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进行自评并填写评分表,总分100分,自评85分以上方可申报。每个学院限报1个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请各学院于9月10日前将申报书、评分表、反映申报基地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汇总表纸质盖章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行政楼40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sjk#hist.edu.cn(发送时请把“#”替换为“@”),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孙亚楠电话:3693067
附件:1.河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
2.河南省劳动教育基地量化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3.河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推荐名单汇总表
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河南省首批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
5.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务处
2023年07月23日
(初审/孙亚楠 复审/赵高丽 终审/杨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