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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6月16日 08:36  (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本科专业设置,贯彻落实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专业设置调整优化的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谋划落实本科专业结构调整优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度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根据河南省专业调整设置的基本原则:“低质专业调整撤停、传统专业重塑升级、优势专业锻强提质、新兴专业培育壮大”,严格控制专业规模,慎重考虑申请新增专业。拟增设专业必须符合学校总体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建设规划,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适应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对接电子制造、绿色食品、先进金属材料、现代轻纺、新型建材、装备制造六个战略性支柱产业,服务河南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乡村振兴战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发展战略的需要。

(二)拟增设专业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年)等文件精神。

(三)拟增设专业应对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等标准申报。新增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应贯彻OBE理念,课程设置执行标准的有关要求。专任教师、生师比、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基本办学条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专业,不得申报增设。

(四)对布点多、规模大、需求饱和的专业,原则上限制新增。继续从严控制艺术类专业设置。

(五)拟增设专业的学院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各学院申报新增专业原则上不超过1个。

二、申报程序

(一)学院论证申请。学院认真分析现有专业办学情况、办学基础,对拟增设专业的必要性、可行性、预期毕业生就业前景等相关情况进行充分调研、周密论证,并形成论证报告和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7)报学校审核。论证过程中至少邀请3名专家(专家中应有该专业的国家或河南省教指委专家)对该专业申报材料进行评阅,填写评阅书(见附件8)。

(二)学校论证。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经审核后,组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报专业进行论证评审,确定本年度拟增设专业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系统上报。各教学单位对学校确定的拟增设专业材料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重新提交至教务处,教务处按要求组织系统填报及纸质报送等相关工作,系统上报时间和流程另行通知。

三、材料提交要求

各学院将以下材料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纸质材料暂按一式一份提交,同时提交电子版。联系人:黄文,联系电话:3040246。

报送材料清单:(1)拟增设专业论证报告、人才培养方案;(2)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3)拟增设专业评阅书;(4)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附件:1.关于提前谋划落实本科专业结构调整优化的通知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年)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版

    4.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5.教高司函〔2022〕3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供参考)

    6.教办高〔2022〕229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供参考)、河南省急需特需本科专业支持目录清单、河南省控制限制新增本科专业目录清单

    7.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8.拟增设专业评阅书

    9.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6月15日

(初审/黄文 复审/侯宏皎 终审/杨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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