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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5月17日 08:29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要求

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统招本科学生,已承担项目未结题的学生不得申报今年的项目。

每个项目以个人或团队(总人数不超过5人)进行申报,项目须在学生毕业前完成,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学院学生组队,且配备1名相关学科的教师为指导教师,每位指导老师本年度指导项目不超过1项。

(二)项目选题要求

申请立项的“计划项目”,应是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的研究项目。选题须与专业学习联系紧密,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中的某一具体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为主,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

(三)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人个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创业实践计划项目:

(1)创业训练计划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实践计划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创业实践计划须在一年期内实现工商注册并实际运营,须报名参加当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四)完成期限

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为1年,国家级项目最长不超过2年。学生毕业前应完成项目计划工作,并达到预定的目标。

二、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学生要求

实行项目申请人负责制,项目团队指定1名2021-2022级学生作为负责人,团队一般不超过5人,2024届毕业生原则上不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参与人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2020-2022级学生,每个项目由相关专业学生组成项目研究团队,鼓励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不同背景的学生组成项目团队。项目团队可以根据项目执行的具体情况选定成员,但需明确每名成员在项目的分工。每名学生(含申请人与参加人)限同时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未结题的学生不能申报新的项目。申报学生应学有余力,富有合作精神,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创业实践、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2.项目指导教师要求

第一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指导老师围绕项目研究(设计)方案、研究内容和创新创业实践安全教育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全面指导,定期组织学生交流研讨。各学院可结合项目研究内容成立跨专业、跨学科指导教师团队。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每位指导教师同一学年只能指导一个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把对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放在第一位,保证投入足够的精力指导学生完成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3.项目研究周期要求

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年,推荐至省级的重点项目最长不超过2年。

三、申报选题方向

1.新工科类: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新医科类: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新农科类: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新文科类: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详细申报选题方向见《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附件1)。

四、项目申报程序

1.学生申请。各项目组按要求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

2.学院推荐。项目申请人所在学院应成立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初审,对与历年项目类似、题目重复的项目予以避免,做好项目指导教师、项目参与学生、项目内容的把关,按照分配的推荐限额(见附件3)择优推荐上报。创新训练一般项目和指导性项目由学院组织评审,教务处审核认定。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由学院组织评审推荐,就业创业中心组织统一审核后,按照教育厅分配给学校的限额择优推荐参评省级、国家级项目。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大学生创新训练重点项目和创业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合申报选题方向、指导老师往年指导项目结项情况、项目已有研究基础、申报书撰写质量等综合评定,评审结果向全校公示。自拟立项项目名单公布之日起,项目研究正式开始。发现项目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盗用他人项目的,一经查实,撤消其立项资格,取消本学年的申请资格。项目一旦立项,除负责人有重大变故外原则上不得终止。

五、材料上报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签字盖章,电子版申请书(PDF格式)实名和匿名各一份,命名为“xxx学院-负责人姓名”-实名/匿名);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按照学院审核推荐意见排序)(纸质和电子版,纸质签字加盖公章);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统计表(附件5)电子版,要求填报内容和格式务必准确,以便后期制作证书。

请各学院将遴选推荐的项目电子版统一打包,文件夹命名为“xxx学院+2023年度创新/创业项目申报材料”,将项目汇总表命名为“xxx学院+2023年度创新/创业项目汇总表”,并于2023年6月9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纸质材料提交至:

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行政楼409,创新项目)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创业指导科(实验楼A307,创业项目)

电子材料发送至:

jwcsjk#hist.edu.cn(创新项目)(发送时请把“#”替换为“@”,下同)

381683199#qq.com(创业项目)

联系人与联系电话:李玲,3693067 杨鹏,3693390

附件:

1.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3.2023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推荐限额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教务处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3年5月16日

(初审/李玲 复审/赵高丽 终审/杨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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