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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 年河南省诗词大赛”参赛工作的通知

2023年05月15日 09:22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全国、全省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坚定历史自信、文化自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3年河南省诗词大赛”的通知》(教社语〔2023〕115号)要求,我校将组织“2023年诗词大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丰富我校师生的诗词文化底蕴,领略诗词之美,感受诗词之趣,全面提升人文素养。

二、大赛主题

品味诗词之美,传承中华文明。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务处

承办单位:文法学院

四、赛事类别

本届大赛分为两类:

(一)个人赛

(二)团体赛

五、赛事安排

(一)个人赛

1.参赛对象:全日制在校生(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

2.比赛流程:

2023 年 5月22日前,线上报名;

2023 年 5 月27、28日,线上海选;

2023 年 6 月中旬,线上初赛;

2023 年 7 月下旬,线上复赛;

2023 年 8 月、9 月,线下复赛;

2023 年 10 月中旬,线下决赛;

2023 年 10 月下旬,央视面试选拔。

参赛选手关注“河南诗词大赛”公众号(不是“河南省诗词大赛”公众号,不带“省”字),点击下方“大赛平台”,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信息一旦提交无法更改,填报错误将影响后续比赛环节。未按要求参与各环节赛事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比赛资格。

线上海选、线上初赛和线上复赛均在“河南诗词大赛”公众号进行,学校不再统一组织,请各学院提醒参赛选手做好时间安排。

个人赛晋级初赛、线上复赛、决赛的名额,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参考各学校参加海选、初赛、线上复赛的人数和成绩,按比例确定。

(二)团体赛

根据个人赛成绩,学校挑选优秀选手,组成团队(6名)参赛。

六、比赛内容

大赛内容以小学、初中、高中语文教材内的诗词篇目为主,适当拓展。主要考察选手对中华经典诗词的积累、理解、赏析、运用。具体内容详见“河南诗词大赛”公众号。

七、奖项设置

本次诗词大赛将决出校级一等奖6名,二等奖10,三等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

八、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加强人文宣传工作,引导学生欣赏中国优秀诗歌,拓宽审美经验,提高审美能力。营造良好的传承传统文化的氛围,积极弘扬以诗词为载体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联系人:孙亚楠 3693067     张晓庆18738380529

 

教务处   文法学院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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