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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3年04月21日 14:56  (点击次数:

相关单位: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关于公布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2年立项的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2021年立项且研究周期为2年的国家级创新创业计划项目。

验收程序

本次验收工作分项目组自查、学院评审、学校复审三个程序进行。

1.项目组自查

项目组应在总结前期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有关阶段性建设成果,向学院提交结项报告、结项成果等材料。

2.学院评审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结合项目立项申请书,组织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审。学院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及结项材料对项目给出通过、暂缓、延期、不通过验收意见。职能部门人员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的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由教务处组织,创业项目由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组织。项目原则上不予延期,若主持人有重大事故确无法按正常进度开展研究的,须持相关证明办理延期,经指导老师和学院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审批。延期不超过一年且不超过项目负责人本科毕业之日,国家级、省级项目须同时登录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申请延期。

3.学校复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的审查结果进行复审,根据复审情况对项目进行抽查,确定最终评审结果。

国家级/省级项目答辩安排

1. 请各学院在2023年5月10日前组织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答辩,要求由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统一领导,指定至少3位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安排须在答辩前3天提交至教务处(附件1,纸质版)。

2. 各学院在2023年5月13日前上报项目答辩结果(附件2)。

、项目材料提交

请各相关单位及项目团队高度重视结题验收工作,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结题材料要求如下:

1.国家级、省级项目登录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进行结项填报。

2.国家级、省级项目须提交河南省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表(附件3)及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4),校级项目须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附件5)及校级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6),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校级创新训练项目应同时提交研究报告(附件7, 不少于3000字)。

3.成果支撑材料集一册。主要包括获准授权的专利(含受理)、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录用)、参与竞赛的获奖证书、问卷、量表、图片和调查报告、实物作品、模型、图片、图纸、公司营业执照、销售业绩及财务报表等,验明原件,提交复印件。正式发表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已录用未发表的论文在整理好的文章后附论文录用通知。

4.创业类项目须同时提交项目产品或服务的部分代表性实物的照片若干,项目产品生产或服务场所照片若干。创业实践项目须进行工商注册,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扫描件(电子版)复印件各一份。

5.各项目组须提交项目展板电子版,展板展示内容、展板设计制作要求(见附件8)。

6.国家级、省级各项目组应提交结题材料,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9),用于答辩。

7.材料按封面(附件10)→目录→立项申请书→项目结题申请表(国家级/省级)或结项报告(校级)→附件材料(学生发表的论文复印件、作品或实物→每个项目参与学生总结(不少于1000字)→指导教师总结(不少于1000字)→其它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

、材料报送

请于5月13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纸质材料提交至:

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行政楼409,创新项目)

就业创业中心创业指导科(实验楼A307,创业项目)

电子材料发送至:

jwcsjk#hist.edu.cn(创新项目))(发送时请把“#”替换为“@”)

381683199#qq.com(创业项目)(发送时请把“#”替换为“@”)

联系人:李玲 杨鹏

联系电话:3693067 3693390

教务处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3年4月21日

(初审/李玲 杨鹏 复审/赵新亮 杨永生 终审/杨宾峰 冀红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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