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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022年11月10日 10:20  (点击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660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结合我校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我省教师教育改革发展实际,聚焦教学和人才培养改革重大命题,通过深入开展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加强教师教育学科队伍建设,促进教师教育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计划

1.校级教师教育项目立项共计20项(重点9项、一般11项),推荐单位原则上为有师范专业的学院,推荐数量不超过3项。

2.择优推荐9项参评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限普通教师教育项目)。

三、申报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教师教育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3.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项目。已承担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在规定周期内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新的课题。已列入教育部、全国或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学会、教改项目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师教育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申报。

4.项目组成员不超过8人(含负责人),同时必须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研员或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从事基础教育管理的人员参与,原则上比例不少于30%。

四、申报课题要求

1.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范围主要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职前培养、新入职教育和职后的专业发展以及高等师范教育服务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领域开展研究。不在上述范围的研究项目不予立项。

2.课题研究强化实践的价值取向,着力解决实践问题,必须紧扣所研究的课题内容,有系统翔实的文献综述,有科学、可行的研究路线和技术方案,重点突出,难点明确,创新点清晰,按时呈报研究成果,确保成果质量。

3.课题研究内容要重点关注当前我省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聚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体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的取向。

五、材料报送

请申报单位于11月25日前,将《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立项申报书》《2023年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406室,同时提交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岳庆玲 联系电话:3040246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立项申报书

    3.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11月8日

(初审/岳庆玲 复审/赵新亮 终审/王自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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