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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和2020年度立项建设基地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2年08月21日 17:09  (点击次数:

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21〕251号)要求,为推进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提高实践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践教育教学实际,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和2020年度立项建设基地验收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

(一)建设数量

2022年面向全校择优推荐6项参评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包括直接认定和立项建设基地。国家级一流学科教学单位限报2项,其他教学单位限报1项。已认定和立项建设的教育部、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不再重复申报。

(二)建设类别

1.专业实习实践基地,含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和新文科实习实践基地。

2.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含人文素质教育基地、科学素养教育基地、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实践基地。

3.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含创新实践基地、创业实践基地。

(三)建设要求和方式

建设要求和方式详见附件6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四)申报材料要求

各学院认真做好组织申报、评议推荐工作。申报材料如下:

1.基地建设总体方案1份(含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师资队伍、实践条件、实践形式、实践内容、接纳学生数量等)和相关支撑材料(含企事业单位简介、资质证明、共建协议等)。

2.《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 1)1份,支撑材料1份;《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 2)1份。

3.每个实践基地申报材料单独装袋,并将申报书首页复印后粘贴在档案袋上),于9月1日前将有关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稿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2020年度立项建设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验收认定工作

(一)验收对象

2020年度立项建设的3个河南省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二)验收程序

验收采取学院自评、校专家会评、随机抽查实地验收等方式。

1.学院自评。各建设高校对照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要求以及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开展自评,包括实践教学、师资建设、条件建设、管理制度、建设成效等建设目标达成情况;接纳学生、开放共享机制、经费使用等基地运行情况;基地建设的特色与创新。

2.专家组审阅材料和现场验收。学校组织专家评价基地建设成效并对基地进行随机抽查实地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三)验收结果

验收结果为通过、不通过。验收“通过”的基地上报材料等待省教育厅验收;验收“不通过”的基地取消“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称号。

对于本次未提交验收认定申请的基地,将取消“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称号。

(四)材料要求

申请验收认定的学院须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验收认定申请表》(附件 3)2份;《河南省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验收认定自查报告》(附件 4)21份,支撑材料2份;《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验收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 5)2份。

2.请于9月1日前将有关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稿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玲

联系电话:3693067

材料报送地址:行政楼409室

电子邮箱:jwcsjk#hist.edu.cn(发送时请把#替换为@)

附件:1.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2.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汇总表

    3.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验收认定申请表

    4.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验收认定自评报告

    5.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汇总表

    6.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2年8月21日

(初审/李玲 复审/赵新亮 终审/王自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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