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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春季教材征订的通知

2015年12月07日 08:35  (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

2016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与要求

1. 教材选用严格执行《教材选用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校发字[2014]254号文件),确保优质教材进入课堂(附件一)。

2. 为认真落实《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201422号),各学院相关课程必须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已出版重点教材目录详见附件二。

3.公共必修课教材(包括公共基础课和学科公共课教材,不包括实验教材),不符合我校选用要求的,须填写《公共必修课教材使用审批表》(附件三),并提供样书,经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审定后方可使用。

3.非公共课的其它课程,未列入《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的我校教师主编教材,须填写《自编教材使用审批表》(附件四),并提交样书,经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审定后方可使用。

4.教材征订目录查询(附件五),也可在网上直接查询。

二、教材征订

教材征订采用主讲教师征订,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二级审核方式,具体步骤如下:

1.每门课程的教材由一位任课教师录入,具体录入人由学院教学秘书安排。

2.确定为教材录入人的任课教师在教务处网站教务管理系统入口以自己的帐号网上征订教材(附件六详细图示)。

3.教材各项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尤其是书号、书名、出版社,主编、定价。

4.为确保征订教师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并和教学任务相一致,各学院的纸质征订单(含行政班级)须征订教师核对签字。

5.对于重新分方向的模块必修课、限选课程、任选课程,教学单位须向教材科提供一份学生名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按附件七的样表格式),如果某门课程对应班级没学生选修也需报教材科。

三、征订时间及要求

1.教材征订时间:2015127日至1217,纸质版的教材征订单(含行政班级)须经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汇同电子版交教材科。未按要求报送的单位,耽误教材征订,责任自负。

2.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审核、填写,务必保证所填信息完整、准确。教材网上填报后,因特殊情况需调整教材计划的,教学单位应及时通知教材科,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耗。

 

附件一《教材选用与评价管理办法》

附件二《已出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目录》

附件三《公共必修课教材使用审批表》

附件四《自编教材使用审批表》

附件五《2016春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

附件六《任课教师网上征订教材流程》

附件七《限选课、任选课、分方向样表》

 

教务处

 2015年12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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