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务处 >> 正文

关于开展2016年度普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5年12月03日 17:16  (点击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要求,结合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实际,决定进行2016年度普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普通教改项目)的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教改【2013】1号)及河南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实际,紧紧围绕人才培养这一根本任务,针对性地破解制约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关键问题,从而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向纵深发展,为培育出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教学改革成果奠定基础。

二、立项类型及数量

1.2016年度计划设置学校普通教改项目55项,其中招标项目10项,重点项目15项,一般项目30项。招标项目全校统一竞标,不分配名额,其余45项名额分配见《普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额分配一览表》(附件4)。

2.为推进教学研究成果与实践应用相结合,切实解决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问题,培育重大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在收集我校教学与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基础上,分类整理后列出《教育教学改革招标项目研究指南》(附件5),面向全校招标研究。鼓励各单位跨学院组建研究团队,申报招标项目。

3.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研究范围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改革,课程资源建设与开发,课程评估制度、教师教学技能培养改革,实践教学模式研究、实践基地建设、教师教学效果评价机制的改革研究与实践及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等,应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有的放矢,解决实际问题。各单位择优推荐1项参与重点项目的评审。

三、申报及评审要求

1.招标项目和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有5年以上一线教学(含教辅)或管理工作经验。一般项目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验。每个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最多不超过7人。

2.为鼓励一线教师积极参与普通教改项目的研究工作,各学院一线教师主持的项目不少于50%,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主持的项目不少于1项。

3.每位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承担相关教研项目但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本年度不得再次申报。

4.一般项目评审工作由学院组织评审,教务处负责组织管理部门的项目评审,教务处备案。招标项目和重点项目由各单位推荐,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招标项目进行初步评价,提出整合及修改意见,将整合后项目报请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评审。项目评审结束,报校行政办公会研究确定,学校发文实施。

5.各学院应成立评审委员会,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成员采取回避制度,项目主持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评审工作。

6.各单位评审后将《普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2)一份、《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份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任务书》(附件3)一份用A4纸打印。于2015年12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室,汇总表电子稿发送到电子信箱:jyk@hist.edu.cn

四、项目管理与经费使用

1.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原则上从校级教改项目中的重点项目和招标项目中遴选产生。

2.学校批准立项的本年度校级普通教改项目按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分别给予2万元、5000元和3000元经费资助。

3.对于批准立项的项目,项目主持人签订任务书。招标项目、重点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招标项目的研究成果应在我校进行一定范围的试行推广,重点项目至少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相关内容论文1篇;招标项目的研究成果除符合重点项目结项要求外,还应在我校进行一定范围的试行推广;一般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1年,以第一作者在CN期刊发表相关内容论文1篇。

4.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的调研费、论文版面费、资料费、印刷费等,不得用于购置仪器设备。经费的使用按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5.教务处加强项目管理,定期检查项目的进展情况,项目主持人应按要求填写项目进展报告书。到期未结项者,停止经费资助,职称评审不计分。

联系人:曹文峰 联系电话:3040246。

附件:

1.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2.普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学院评审结果汇总表

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任务书

4. 2016年普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额分配表

5.普通教育教学改革招标项目研究指南

教务处     

2015年11月30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