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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学成果奖 及201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6年05月06日 11:32  (点击次数: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300)和《教学成果奖励暂行办法》(院发字[2004]91),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和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包括两类,第一类是通过2015年省级教学成果鉴定教学研究项目;第二类是2013-2015年结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各学院最多推荐3个。

2.根据教育厅文件,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研项目,必须是2014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通过省级教学成果鉴定的省级教研项目,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教学成果。省级教学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办法,我校具有4个申报名额。

3.成果名称、成果完成人及完成单位必须与成果鉴定书所示完全一致。

4.本届教学成果奖重点奖励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成果应能够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效果。

二、成果奖项设置

本次成果奖设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  

三、提交材料要求

1.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

1)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需提交《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1)和反映该成果总结报告。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同时需提交《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见附件2)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电子稿发送至jyk@hist.edu.cn。相关附件材料可在教务处主页下载。

2)提供材料基本要求

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完成人取得的相关成果如奖励、教改论文、教材等必须是具有成果完成人署名的成果,取得时间须在立项时间之后。请参阅《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说明(见附件3)填写推荐书,申报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推荐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2.为保证申报工作有序进行,请各成果完成人和推荐单位自觉遵守申报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  

三、申报时间

申报教学成果奖的各项材料请务必于2016515日前由各推荐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教研室(不接受个人报送的材料),教务处组织专家于2016520前进行评审,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曹文峰    联系电话:3040246      

附件:1.《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65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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