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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普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7年06月06日 11:48  (点击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要求,结合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实际,针对性地解决一些影响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关键问题,从而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向纵深发展,决定进行2017年度普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普通教改项目)的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数量和要求

2017年度计划设置学校普通教改项目60项,项目研究类型包括专业改革和课程改革两大类。

(一) 专业改革类(10项)

本类项目要以国家及河南省专业应用转型、专业评估及认证等工作要求为指引,针对我校某个或某类专业开展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改革,要结合新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与实施,着力构建形成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及质量评价体系。该类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各学院的院长(副院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和相关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项目在全校范围遴选,各学院不限名额。

(二) 课程改革类(50项)

本类项目要针对我校开设的某门或某组课程,聚焦于教学模式、方法以及考核方式的改革。该类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一般应为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

课程改革要突出重点,主要按以下几种类型申报:

1.混合式教学。指利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或其它辅助软件,采用学生在线自主学习与课堂学习相结合,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一种教学模式。申报课程可参考混合式教学课程评价标准(附件4)进行建设。

2.翻转课堂教学。是指让学生提前完成知识的自学,把课堂变成老师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互动的场所,包括答疑解惑、知识的运用等,从而达到更好教学效果的一种教学方式。所申报课程须具有较好教学资源建设基础,授课班级人数较少,翻转课堂教学课程设计要基本覆盖所有教学内容,课堂翻转时间不低于总学时的50%,课程建设可参考翻转课堂教学评价表(附件5)中标准进行。

3.项目化教学。课程项目化教学是指立足职业岗位要求,把现实职业领域的生产、管理、经营、服务等实际工作内容和过程作为课程的核心,把典型的职业工作任务或工作项目作为课程的主体内容,在教师的指导下,组织学生通过实施一个完整的课程教学项目而完成教学任务的一种教学模式,项目化教学要"以项目为主线、教师为引导、学生为主体",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做一体化,课程建设可参考项目化教学课程评价表(附件6)中标准进行。

4.考核方式改革。指对课程考核的方式、方法、考试成绩(含平时成绩)等方面进行研究与改革。申报课程要要对考试成绩的构成、方法进行整体设计,要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建立试题库和试卷库,注重过程性评价,注重非标准化答案试题建设与应用。申报课程立项后,其考核方式可以突破现行的相关课程成绩管理规定要求,按照改革方案试行。

5.其他课程教学方法改革。

二、申报及评审要求

1.每位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原则上不超过7人。

已承担相关教研项目但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本年度不得作为主持人再次申报。

2.各学院申报课程改革类项目名额见附表7,各学院申报的课程改革类型不得重复,承担公共课程的学院原则上优先推荐公共课程教学改革项目。

3.课程改革类项目评审工作由学院组织评审,教务处审核备案。专业改革类项目由各单位推荐,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全校评审。各学院应成立评审委员会,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本院课程改革类项目评审工作和专业改革类项目推荐工作。

4.各单位评审后将《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每项1份)、《普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2,每单位1份)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任务书》(附件3,每项1份)用A4纸打印,于2017年6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室,汇总表电子稿同时发送到电子信箱:jyk@hist.edu.cn

三、项目管理

1.对于批准立项的项目,项目主持人签订任务书。专业改革类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课程改革类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1学年。

2.结项要求:专业改革类项目结项必须在本专业教学工作进行改革实践,并取得明显成效,同时须将研究成果发表核心论文1篇;课程改革类项目,由学院组织初步验收并将结果报送学校审核,达到预期目标的课程改革项目可以结项(发表论文不再作为结项的必要条件),并将该课程确定为校级示范课程,在全校进行推广,追加经费并予以奖励。

3.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的调研费、论文版面费、资料费、印刷费等。经费的使用按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4.各学院和教务处加强项目管理,定期检查项目的进展情况,对于课程教学改革项目,各学院可参照各类课程评价表(附件4-6)的指标要求,采用专家听课、听取汇报和学生反馈等方式,进行检查和验收。项目到期未结项者,停止经费资助,项目不计入职称评审积分。

联系人:曹文峰 联系电话:3040246。

附件:

1.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2.普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学院评审结果汇总表

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任务书

4.混合式教学课程评价表(试行)

5.翻转课堂教学评价表(试行)

6.项目化教学课程评价表(试行)

7.2017年课程教学改革立项名额分配表

教务处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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