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4〕216号)要求,现将我校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一)我校在编在岗人员中,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
(二)已获得省教育厅及以上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三)副厅级及以上干部不参加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推荐工作。
二、推荐数量
省教育厅分配推荐名额2名。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于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创新管理方式方法,管理业绩突出,所在学校(单位)无重大管理事故,教学、科研、管理居全省同类、同行业先进水平,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3.从事教育管理工作8年以上,担任单位领导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领导管理工作,年龄在55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工作业绩
原则上近五年内应同时取得下列成果:
1.管理业绩突出,有效带领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上层次、扩规模,教育管理模式先进。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本单位教育事业发展。
2.主管的业务部门(单位)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个人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结合所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在学术期刊、市级以上报纸发表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管理类文章,或主持、参与(排名前 3位)完成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课题)。
四、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如实规范填写《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严格对照选拔条件初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核申请人提交业绩的真实性,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察并出具报告,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三)专家评议
各单位推荐人选报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后,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提出候选人名单,报学校研究。
(四)材料上报
学校推荐的候选人登录“河南省教育厅人才评选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评审简表》
申报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所在单位负责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表内所填业绩须为近五年取得。A3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同时提交考察报告。
(二)支撑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年度考核结果等材料,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和领导管理工作的任职证明材料。
2.《评审简表》上所填业绩支撑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1份)。发表的论文须提交论文首页和收录证明,出版的著作需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等。
3.支撑材料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后提交。
(三)报送时间
上述材料须于7月22日上午11点前送至人事处(行政楼60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向乐 王涛
联系电话:3040342
联系邮箱:hnkjxybgb#163.com(使用时将“#”替换为“@”)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审简表
人事处
2024年7月16日
(初审/王涛 复审/张向乐 终审/刘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