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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已具备职称资格入职人员职称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2024年02月22日 15:12  (点击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3年度职称工作实际,现将职称资格确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范围

近年来通过录聘、调入、军队转业安置等方式来我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入校报到手续,在来校前已取得职称资格,但尚未办理职称资格确认的人员。

二、确认条件

申报确认相应级别职称资格,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原校外取得的职称资格,必须是按照国家职称政策规定经评审通过,或考试通过并被核准的职称资格。

2.来校后在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经单位考核确认其具有从事现专业技术职务相应级别的任职能力和水平。

3.与学校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人事档案已完整转递至我校(人事代理除外)。

4.职称资格确认仅确认申报人员现有职称资格。

三、确认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填写《河南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

2.单位核实。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确认材料认真核实,并在《河南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签署意见后报送人事处。

3.学校确认。学校组织审定,审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

4.申报审核审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校通过职称管理系统向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申报审核。

四、提交材料要求

1.《河南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纸质版一式3份(附件1)。表中单位意见栏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盖章)。

2.现任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需提交PDF电子版,复印件需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

3.申报教师系列职称确认人员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需提交PDF电子版,复印件需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

4.军队转业安置人员提供任职命令复印件1份。

5.国家规定考试或考评结合取得的职称资格,须提交原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申报人电子版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尺寸413*626px)。

7.电子版材料: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分辨率413*626px)、现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PDF)、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PDF)发送至邮箱Histrscrcpjk#163.com(发送时请将#替换为@)。

五、提交材料时间和地点

报送时间:2024年3月1日前

报送地点:办公楼601室

联 系 人:何承云 吴经伟

联系电话:3040578

附件1:河南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

人事处

2024年2月22日

(初审/何承云 复审/王俭敏 终审/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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