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24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人员一般为我校现聘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在册在职教职工。
(二)根据《关于促进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若干举措》等相关文件要求,促进青年专技人才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审中脱颖而出。拟评选一批主要承担国家和省级以上重大研发项目和战略性任务的45岁以下正高级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岗位申报比例限制参加评选。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应符合《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豫人社〔2017〕64号)规定的基本参考条件。突出岗位业绩、贡献导向,不再将称号、“帽子”、学术头衔等的数量、层次作为限制性条件或直接依据。重点向以下参考条件倾斜:
(一)国家实验室等国家级相关实验研发基地和平台负责人;
(二)国家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或者国家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
(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
(四)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五)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等领域做出系统性、创造性的成就者;
(六)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主要负责人;
(七)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相关实验研发基地和平台主要负责人;
(八)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第一主持人;
(九)代表本行业全国先进水平的技术成果主要研发者或主持人;
(十)承担河南省“十大战略”研究、转化、推广等关键性技术任务主要负责人;
(十一)获得事业单位记功、记大功奖励的,同等条件下可适当放宽聘任年限。
拟推荐的45岁以下正高级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需满足本条参考条件一—八款之一。
三、申报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表》(附件3)一式三份(单位推荐意见处,基层单位不签字不盖章),及《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名册表》一式一份;
2.近三年任三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相关业绩材料(1500字以内)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45岁以下青年人才填报《河南省事业单位45岁以下正高级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推荐名册表》;
4.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奖项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申报人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6.论文、论著提供检索证明及复印件。
申报条件中科研项目、获得奖项原则上须在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后取得,重点突出近三年的岗位成果。同一成果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按所获最高层次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等综合考察并出具正式报告。严格对照申报条件,遴选人选并向学校推荐。整理申报人材料,每人一个档案袋,统一报送。
(三)审核推荐
学校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复审,经学校研究后上报。
四、报送时间
申报人员的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后,于11月14日上午12点前将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602室),电子版随优盘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向乐 王涛
联系电话:3040342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2.《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
3.《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表》
4.《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名册表》
5.《河南省事业单位45岁以下正高级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推荐名册表》
人事处
2023年11月9日
(初审/王涛 复审/张向乐 终审/刘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