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按照河南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3〕175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名额
(一)推荐对象
主要推荐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二)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分配推荐名额2名。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二)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三)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四)具有高校教师资格。
(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六)推荐人选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如实规范填写《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业绩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以下简称《一览表》)。
2.学院推荐。各学院严格对照选拔条件初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一览表》。
3.专家评议。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议,提出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名单后报学校研究。
4.材料上报。学校推荐的候选人填报“河南省教育厅人才评选管理系统”,自行登录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注册个人信息,在线填写《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1.《一览表》1份,A3纸正反面打印。申报人如实填写个人业绩情况,学院负责初审。经学院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交人事处复核。表内所填业绩内容须2018年以后取得。
2.推荐人选考核材料原件及电子版。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盖推荐人选单位公章。
3.推荐人选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4.《一览表》上所填业绩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SCI、EI收录论文须提交收录证明。科研项目经费金额须有支撑材料。
5.上述材料原件须5月23日上午12点前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601室)。扫描后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istrenshichu#163.com(发送时将“#”替换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王俭敏 张峰
联系电话:0373-3040578
附件:2023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业绩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23年5月19日
(初审/张峰 复审/王俭敏 终审/刘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