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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2023年04月26日 17:42  (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3〕14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高校教师资格面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是面试通知,需要参加面试的考生请报名。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考生,待上级认定公告发布后再按要求进行认定。

一、报考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师〔2022〕357号)中“对象和条件”要求的人员。

(一)对象

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

我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以及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的,可直接参加认定;跨学科认定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二)条件

1.我校在职教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要求。

2.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参加本次面试有效期范围为:2021年、2022年参加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及2023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测试成绩合格人员。

二、面试报名及资格初审

4月28日下午6点前,申请参加本次面试的人员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至人事处(行政楼601)进行面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原件当场验证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对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邮箱。

所需材料如下:

1.《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学历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除提供复印件外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单位人事关系隶属证明》。

6.《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诚信承诺书》。

7. 2021年和2022年笔试合格人员需提交成绩合格证明,可通过“河南省教师资格网”进行成绩查询。

三、面试安排

(一)我校采取现场面试的形式组织面试,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二)面试总体时间为5月12日-5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和面试形式等内容另行通知。

(三)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相关事宜的通知》(教办师〔2022〕361号),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78元/次。学校初审通过后,申请人需缴纳面试测试费,不接受现金。

四、其他

1.资格审核是组织面试的关键环节,各学院要组织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审查考生资格,确保每名考生的资格审核准确无误。

2.高校教师资格证获取流程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3040578

联系邮箱:hnkjxybgb#163.com(使用时将“#”替换为“@”)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表》

3.《单位人事关系隶属证明》

4.《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诚信承诺书》

人事处

2023年4月26日

(初审/王涛 复审/王俭敏 终审/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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