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人事处 >> 正文

关于2023年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报名的通知

2023年03月09日 15:10  (点击次数:

各单位:

根据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办函〔2023〕2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范围

(一)考核对象

我校工勤技能岗位在职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

(二)考核范围

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93号)(附件1)规定的工种设置目录开展考核;本通知下发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考核范围。

二、申报资格条件

(一)符合下列各等级申报资格条件的,可申报相应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

1.2023年9月底前已转正定级的工勤技能人员,可申报五级(初级工)考核;

2.2018年9月30日前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或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可申报四级(中级工)考核;

3.2018年9月30日前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或于2006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可申报三级(高级工)考核;

4.申报资格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时间计算到考核当年度12月31日;

5.具备下列各项资格条件的,可申报二级(技师)考核: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认真负责的做好本职工作;

(2)工作表现和业绩突出,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独特技艺、技能特长和传授技艺能力,能解决本工种重大的技术操作问题;

(3)通过工勤技能岗位三级(高级工)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

(4)具有技工学校(职专)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对有较高技艺、年龄较大(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的人员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6.符合下列条件者,经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批准,可申报高级技师考评: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2)工作年限25年以上、取得机关事业单位二级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资格证书满5年,且已聘任至二级工勤技能岗位。

(3)具有技工学校(职业中专)或高中(含职业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有2年以上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或被评定为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5)系统掌握本工种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能够解决本工种高难度技术操作问题,具有培训指导本工种高级工和技师的水平。

(6)取得机关事业单位二级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资格证书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前述第(3)、(4)条规定限制:受到省辖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省级以上工作部门面向各地区各部门或本系统本行业进行的工作表彰者;全国总工会或省总工会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辖市级以上技术能手获得者;省辖市级以上技能竞赛个人三等奖以上获得者;取得本工种相关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名次在前5名者;在本行业某一方面特别突出或具有绝招、绝技、绝活的特殊人才,受到同行业认可者。

(7)有关申报资格条件的具体要求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27号)(附件2)和《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申报资格条件附则》(附件3)执行,《高级技师考评申报表》见附件4。

(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省卫健部门确定的定点医院中领取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且持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证书的人员、援鄂医疗队中持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证书人员、受到省级以上抗击疫情专项表彰的工勤技能人员,可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卫生等系列工勤技能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9号)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格审查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现场审查确认相结合的形式。

(二)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3月10日—3月25日,个人网上注册报名。

符合申报资格条件人员,登录河南工考报名网站,实名注册后填报个人申报信息,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并对个人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网上报名可参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若干具体问题处理》(附件5)。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可登录河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指导中心网站,在业务专栏—工考业务—“202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安排”栏目内查看。

(三)有关要求。各单位及时通知所属人员,确保不漏一人。申报人员认真如实填报,若发现填报虚假材料信息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两年内禁止再次申报,已经通过考试取得证书的,撤销并回收已经取得的证书。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席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3-3040109

新乡市工考办公室:0373-3693591 5038871

报名人员可添加校内微信,了解工考报名相关信息。

附件: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的通知

    2.《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3.《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申报资格条件附则》

    4.《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申报表》

    5.《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若干具体问题处理》

人事处

2023年3月9日

(初审/张乔杰 复审/王永刚 终审/刘刚)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