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办高〔2023〕37号)和《青年骨干教师管理办法》(校发字〔2019〕5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考核
(一)考核对象
河南省本科高校2019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
(二)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
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采取学校聘请专家考核,省教育厅审核的方式进行。依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和《青年骨干教师管理办法》(见附件)文件要求,考核对象以PPT汇报方式汇报培养期内工作业绩情况,评审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并给出评审意见。
2.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青年骨干教师在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资助项目有关的成果。
3.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合格、暂缓验收、不合格。考核合格者,省教育厅将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
(三)考核要求
1.严格标准。参加考核人员严格按照《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和《青年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准备考核材料。考核支撑材料仅限于青年骨干教师在培养期发表的第一作者的论文或主编的专著等成果,且与资助项目密切相关,同时须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字样等。
2.做好总结。为充分发挥省青年骨干教师在教学科研方面的支撑引领作用,各学院要认真总结培养的骨干教师所取得的成绩。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请各学院将2015-2019年度的省骨干教师培养取得的成果进行总结,包括但不限于与培养项目有关的成果,骨干教师所取得的人才荣誉表彰、省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及奖励、论文论著、科研经费、科研转化、教学方面成果等。
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考核
(一)考核对象
2017、2018、2020、2021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及培育对象(已入选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者不再参加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情况。
(三)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对提前和超额完成任期目标,成绩突出者,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按时完成任期目标任务者,考核结果确定为合格;未完成目标任务者,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校青年骨干教师及培育对象的考核工作由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同期进行,考核后向人事处提交考核报告。
三、提交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于3月10日下午5点前将下列材料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601室):
(一)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考核
1.参加考核人员所在党委(总支)对考核人员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情况书面评价意见1份(党委(总支)负责人签字、盖章);
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每位人选培养期间取得项目相关的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复印件,外文论文、专著请同时报送论文摘要、论著前言或简介),单独装袋。
3.《2015-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成果汇总表》电子版
4.《河南省高等学校2019年度青年骨干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
5.参加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考核人员须准备ppt汇报材料(每人汇报时间为5分钟之内),简要汇报培养期内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及培育对象考核
1.参加考核人员所在党委(总支)对考核人员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情况书面评价意见1份(党委(总支)负责人签字、盖章);
2.《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期终考核报告》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3.《年度校级骨干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
联系人:王俭敏 张峰 联系电话:3040578
邮箱:histrenshichu#hist.edu.cn(发送时将“#”替换为“@”)。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
2.河南省高等学校2019年度青年骨干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
3.2015-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成果汇总表
4.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
5.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期终考核报告
6.关于印发《青年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人事处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