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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年11月10日 14:52  (点击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2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人员应为我校现聘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在册在职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

符合《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豫人社〔2017〕64号)规定的基本参考条件,突出岗位业绩、贡献导向,不再将称号、“帽子”、学术头衔等的数量、层次作为限制性条件或直接依据。重点向以下参考条件倾斜:

(一)国家实验室等国家级相关实验研发基地和平台负责人;

(二)国家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或者国家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

(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

(四)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五)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等领域做出系统性、创造性的成就者;

(六)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

(七)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相关实验研发基地和平台负责人;

(八)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第一主持人;

(九)代表本行业全国先进水平的技术成果主要研发者或主持人;

(十)承担河南省“十大战略”研究、转化、推广等关键性技术任务负责人;

(十一)聘任正高级岗位以来,近三年在专业技术一线岗位上成绩显著者;

(十二)对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以上优秀、获得事业单位记功、记大功奖励的可适当放宽聘任年限。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表》(附件3)一式三份(单位推荐意见处,基层单位不签字不盖章);

2.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重点突出近三年)相关业绩材料(1500字以内、含电子版);

3.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奖项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申报人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6.论文、论著提供检索证明,不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条件中科研项目、获得奖项原则上须在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后取得,重点突出近三年的岗位成果,业绩涉及到的年限截至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同一成果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按所获最高层次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严格对照选拔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遴选,向学校推荐人选。整理申报人材料,每人一袋,统一报送。

(三)审核推荐。学校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复审,经学校研究后上报教育厅。

四、报送时间

申报人员的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后,请于11月15日上午12点前报送至人事科(行政楼602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何承云常亚飞

联系方式:3040777

人事处

2022年11月10日

(初审/何承云 复审/张翼 终审/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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