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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诚聘全职博士后

2022年11月01日 12:08  (点击次数:

根据《河南省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豫人社规〔2020〕2号)文件精神和博士后联合培养合作单位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海内外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到我校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全职从事科研工作,现将本次博士后招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类别

全职博士后。

二、招收条件

1.申请人一般35周岁及以下,取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且获学位时间不超过3年,未做过博士后,身体健康,研究方向明确,符合学校相关学科建设和科研团队发展需要。人文社科领域或人才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

2.申请人曾主持过省部级科研项目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高质量学术论文(近5年内在SCI、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3.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进站期间全职在校工作。

三、招收专业

同时欢迎其他学科博士应聘博士后,具体可以咨询博管办联系人。

四、招收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报

1.联系导师。申请人可咨询相应学院联系人获取博士后合作导师联系方式,尚未聘任为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教师符合《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也可招收博士后。

2.准备材料。申请人下载填写《博士后招收推荐汇总表》《博士后进站申请表》,提供身份证、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可凭博士毕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或《答辩决议书》办理进站)、论文(首页)及收录证明、立项书、两位以上相关领域专家的《专家推荐信》、拟申报导师在研经费证明等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院推荐

校内合作导师所在学院负责初审、推荐,主要审核申请人政治表现、申报条件及材料真实性、研究方向是否有利于学校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拟申报导师资格是否符合我校博士后合作导师条件。审核完成后,以学院为单位将符合条件申请人的推荐材料提交至人事处博管办。

推荐材料如下:

1.政审材料;

2.《博士后进站申请表》;

3.《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

4.《博士后招收推荐汇总表》;

5.支撑材料纸质装订成册,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以上材料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

(三)学校研究

人事处博管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结果上报学校研究。

(四)博士后进站

1.被批准申请人自主联系或由我校博管办推荐联合培养学校流动站和校外合作导师

2.登录联合培养学校网站,按要求准备材料(具体材料详细见联合培养学校人事处网站)。

3.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点击“博士后进出站”自行注册、申请入站,填写打印《博士后申请表》《进站审核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等材料。

4.按流动站要求准备入站材料,申请联合培养学校入站,入站完毕,提交入站材料到我校人事处博管办备案。

(五)签订协议

完成入站手续,人事处博管办与博士后研究人员、校内合作导师、校内合作导师所在学院共同签署四方协议。

五、相关待遇

(一)博士后在站期间年薪25或20万元(税前)。享受在职教师科研绩效。

(二)入站前,已经达到我校2022年学科专业引进A、B类博士类别要求的(参见学校主页—人才招聘—2022年诚聘优秀博士人才(招聘公告)),保留入职资格和各项入职待遇资格。出站正式入职后兑现保留的入职待遇(可以对照学校条件选择入站当年或出站当年待遇)。

符合2022年引进博士安置配偶条件的,入站后予以安置配偶工作。在站期间购买学校新东区教师公寓可以提前发放部分安家费。

(三)出站后,未保留入职待遇资格的可以优先申请留校。博士后与博士期间累计业绩达到出站当年对应学科专业引进博士类别条件要求的,享受当年学校博士招聘相关待遇。

(四)出站留校工作,可以申请博士后来豫留豫安家费(现行标准20万元)。

(五)全日制博士后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学校提供博士后公寓住房

(六)博士后在我校工作期间,随迁子女按我校正式职工子女对待,学校协调办理入托、入学等事宜。

(七)博士后进站后,学校为在站期间的博士后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费10万元(其中校内合作导师承担5万元),为人文社科类提供科研启动费6万元(其中校内合作导师承担3万元)。

(八)以上所提待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联 系 人:王 涛

电子邮箱:hnkjxybgb#163.com(使用时将“#”改为“@”)

联系电话:0373-3040578

人事处

2022年11月1日

(初审/王涛 复审/王俭敏 终审/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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