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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2年08月18日 18:21  (点击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22〕4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凡在2022年度没有参加继续教育学习、获得规定学时和证书的正式在册教职工,均可自愿进行继续教育学习。人事代理人员按照新乡市人才交流中心通知进行。

二、学习内容

本年度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一)公需科目

2022年公需科目主要围绕思想政治学习、知识更新拓展、科学精神培育、职业道德养成、团队合作建设等方面进行能力提升培训,普及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应急管理等知识。

2022年公需科目网络培训使用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公开征集遴选的课件资源,课件放置在我省现有4个招标确定的公需科目学习平台和8个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开设的专业科目学习平台上(见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各学习平台进行免费公需科目学习。

(二)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培训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继续教育基地根据行业特点及专业发展需要确定培训内容并组织实施。

三、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于当年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学时申报,获得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下一年度。

四、证书打印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情况通过“服务平台”进行学时申报,按规定程序经审核合格后,自动生成加盖“XXX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用章”的电子证书,可自行打印。

五、注意事项

因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证书实行分级管理,各二级单位须确定1名管理员,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员通过“服务平台”的“用人单位”身份登录,对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和学时申报进行审核,并严格按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附件2)文件规定申报,学时审核时限均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确保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年内全部完成审核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规定培训学时或本单位未能及时审核的,后果由本人、各单位自行承担。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3040578

附件:1.2022年度公需课目免费学习平台名单

    2.《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

人事处

2022年8月18日

(初审/王涛 复审/王俭敏 终审/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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