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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10日 10:41  (点击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倡导优质优酬,体现多劳多得,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作用,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聘任协议内容和实际工作需要,学校将对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校特聘教授和新进、返校博士进行考核,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

截至2021年12月,达到中期和期终考核时间节点的双聘院士和兼职教授(学术教练)。

2.校级特聘教授

截至2021年12月,达到中期和期终考核时间节点的校特聘教授。

3.博士

2016年1月-12月我校新进、定向、委托培养的博士;2017年以来入职主动申请进行提前考核的博士。

二、考核依据

1.《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与团队暂行办法》(校发字〔2017〕46号);

2.《校级特聘教授岗位聘任办法(修订)》(校发字〔2013〕176号)及其《补充规定》(校发字〔2014〕97号);

3.《校级特聘教授岗位管理办法》(校发字〔2020〕3号);

4.2016年以来我校招聘博士条件及待遇的校发通知文件;

5.高层次人才(双聘院士、兼职教授、校特聘教授、博士)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工作协议。

、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聘期内工作进展和单位支持措施落实情况。

学校主要依据相关文件和聘任协议书,从教学业绩、科研成果、人才培养、团队建设、学科建设等方面对高层次人才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等情况进行考核。

单位支持措施主要包括提供实验条件、组建学术梯队、分配研究生指标,以及提供必需的生活保障条件等方面。

、考核程序

(一)准备材料

1.考核对象依据相关文件和协议书,围绕岗位职责、岗位目标、聘期任务和任务完成情况填写《双聘院士/兼职教授/校特聘教授/博士聘期考核登记表》,并提交支撑材料和《科研诚信承诺书》。

2.双聘院士、兼职教授聘期考核相关材料分别由学院和对接团队负责整理。

3.校特聘教授和博士自行整理并提交考核相关材料至所在学院,校特聘教授须提交聘期内所有科研业绩。

(二)材料初审

1.二级学院审核《考核登记表》、支撑材料的真实性,填写《双聘院士/兼职教授/校特聘教授/博士聘期考核汇总表》,提交履行支持情况说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学院基层党委需对校级特聘教授和博士在聘期内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行为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出具书面意见。

(三)材料复审

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上述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经科技处、教务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审核后,于2022年1月7日前将所有考核材料送至人事处(行政楼601),逾期不予补交、受理。

具体审核内容分工如下:

科技处:审核科研业绩、奖项及学术行为等情况;

教务处:审核教学情况;

财务处:审核经费到账或转化到账情况。

(四)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成立高层次人才考核小组,根据考核人履职和任务完成情况和教学单位支持措施,进行分类考核,给予考核意见。

校特聘教授、博士须就聘期内履职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述职答辩(PPT陈述5分钟、答辩2分钟)。

(五)学校研究

考核结果报学校研究确定。人事处依据学校意见,兑现相应待遇。

、有关问题的说明

1.具有学术带头人水平的博士和优秀博士A类、B类、C类所列的考核任务,不再重复享受学校的科研业绩奖励。校内博士后的出站考核任务不作为博士聘期的考核任务使用。

2.博士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剩余安家费不再发放。

3.涉及科研业绩争议问题按照我校科研业绩认定政策执行。

4.未尽事宜,参考高层次人才考核小组意见,最终以学校研究为准。

5.2017年以来新进、定向、委托培养的博士,如有意向提前参加聘期考核,须先向所在学院申请,学院出具书面意见(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12月24日前报人事处。博士只能参加一次聘期考核,考核结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6.普通和紧缺博士填写《考核登记表》,所在学院出具意见提交学校评议,无须参加考核答辩。申请具有学术技术带头人水平博士或优秀博士安家费者,须提交考核汇报PPT,并参加考核答辩。

六、其他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位参加考核的高层次人才。

(二)参加考核的高层次人才认真填写《考核登记表》,并准时提交相关材料,考核表内所填项目、文章及奖项等仅限于以为承担或完成单位。

(三)考核表中填写的业绩证明材料,英文论文提供首页复印件以及检索证明、中文论文提供期刊封面和论文首页复印件以及检索证明,立项项目提供立项通知单复印件,结项项目提供结项证书或结题通知复印件。

联系 人:王俭敏 王涛

联系电话:0373-3040578

联系邮箱:hnkjxybgb#163.com(使用时将“#”改为“@”)

附件:1.双聘院士/兼职教授考核登记表和汇总表

    2.校特聘教授/博士聘期考核登记表和汇总表

    3.诚信承诺书

    4.高层才人才考核提交材料清单

人事处

2021年12月10日

(初审/张向乐 复审/王俭敏 终审/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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