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事业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加强规划全过程管理,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2023年度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提出的发展战略,为实现更名大学目标,达到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指标要求,为进入全国同类地方高校前列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完成“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各项工作。
组 长:宋亚伟 阚云超
副组长:何松林 姚 刚 冯启高 贺 杰
王 霞 刘全永 胡铁柱(常务)
成 员:全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
办公室主任:赵颖(兼)
三、工作任务
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明确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全面评估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自发布以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的实施情况,客观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情况,总结提炼推进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剖析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针对新形势新问题,提出调整和修订建议,明确规划实施后半程的重点任务和要求。
四、评估内容
(一)主要目标及任务进展情况。坚持目标导向,全面评估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主要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标完成情况。聚焦重点领域,系统梳理规划主要目标完成进度,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实施进展情况。
(二)重大任务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对规划提出的主要指标实现情况,主要任务、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包括完成进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采取的政策举措等内容。
(三)发展趋势和对策建议。根据评估结果,深入分析研判“十四五”后期发展趋势,针对规划实施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行之有效的对策建议。
五、评估范围
(一)总体规划
《“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校党字〔2022〕30号)
(二)专项规划
1.“十四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校党字〔2022〕35号)
2.“十四五”人才培养规划(校党字〔2022〕36号)
3.“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校党字〔2022〕37号)
4.“十四五”重点学科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校党字〔2022〕38号)
5.“十四五”基础能力建设规划(校党字〔2022〕39号)
6.“十四五”国际交流与合作规划(校党字〔2022〕40号)
7.二级学院 “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编制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立足我校“博大工程”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找准自身定位、展现新的作为。
(二)突出亮点,找准问题,厘清发展思路。各编制单位要认真全面总结“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归纳出有效的工作举措,突出亮点和核心指标,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厘清下一步发展思路,全面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三)协同配合,确保质量,按时完成。各编制单位要加强与相关责任部门、二级学院的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协同完成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四)各项目标任务数据统计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2023年9月30日。
(五)为顺利完成“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请各责任单位确定一名联系人,负责对接本单位的“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请于11月2日17点前报发展规划处并及时加入微信群。
“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群:
(六)11月30日前,经主管校领导审定同意后,纸质版报送至发展规划处,电子版发送至发展规划处邮箱fgc#hist.edu.cn(发送时将“#”替换为“@”)。
联 系 人:黄中文 马秋妍 陈卓
联系方式:3693240
联系地址:发展规划处(行政楼510室)
附件:1.《“十四五”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参考提纲》
2.格式要求
(初审/马秋妍 复审/黄中文 终审/赵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