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对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作出全面部署。2020年11月,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召开贯彻落实《总体方案》电视电话会议,对抓好《总体方案》落实落地进行安排部署。2021年3月16日,河南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对教育评价改革阶段性工作经验进行总结。我校对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阶段性工作经验总结要紧密对接《总体方案》部署的有关改革任务,紧扣破除“五唯”体现针对性、实效性。
2.阶段性工作经验总结涉及的举措要有力、成效要明显、效果要突出,有准确的数字和详实的事例作支撑,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3.请于2021年3月26日上午下班前,将纸质版(单位负责人和主管校领导签字)送行政楼510室,电子版发送至fazhanguihuachu510@163.com。
附件1:教育评价改革阶段性工作经验总结任务分配表
附件2:教育评价改革阶段性工作总结表
联系人:陈锋正 马秋妍
电 话:3693240
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