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提升教育统计工作能力和水平,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不断提高教育统计数据质量,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的通知》下发,请各单位深入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发展规划处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