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19 年 4 月 28 日,国家统计局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试行)》(国统字〔2019〕5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学习贯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试行)>的函》(豫统函〔2019〕27 号)要求,为做好教育战线学习贯彻《实施办法》工作,现发布有关事宜通知,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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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处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