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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2024年04月16日 08:21  (点击次数:

各基层团委: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共青团中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为更好地保持和增强团员队伍先进性,着力吸收我校青年学生中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先进分子入团,现就做好2024年度团员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团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在校生,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以上,8学时团课学习合格,拥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团费。

3.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遵守校规校纪,未受过处分。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良好,热心班级公共事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5.已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档案者不得发展入团。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见附件1),立足学院团员发展工作实际,按照“五个阶段、十五个步骤”制定本学院团员发展工作方案,并报校团委备案。二级学院团委团员发展工作方案模板见附件2。工作方案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24日中午12点前,电子版发送至histtw#163.com(报送时将#换成@)。校团委将根据学院工作方案的质量和实际发展需求进行指标分配,分配结果将另行公布。

2.2024年团省委共核拨我校团员发展指标700个,入团积极分子应当按照年度发展团员计划数量的2倍左右掌握数量并动态管理,并于6月中旬前(上年度已经完成团前教育的入团积极分子,但未发展入团)和12月中旬前分别向校团委报送本学院2024年团员发展工作备案表(见附件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登记表(附件7)和入团积极分子培养备案表(附件5)。

3.各基层团组织是发展团员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各学院团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团员发展指标公布后,严禁在学院间进行私自调配。各学院团委一定要规范发展程序,严格按照分配指标数进行发展,做好过程纪实,确保各环节手续完备、程序规范、档案完整、公开透明。

联系人:王魁 王钊

联系电话:3040726

附件: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

    2.《2024年发展团员工作方案》

    3.入团评价参考细则

    4.2024年团员发展工作备案表

    5.入团积极分子培养备案表

    6.《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7.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登记表

共青团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

(初审/王钊 复审/王魁 终审/张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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