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融入日常、化作经常,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乡市委宣传部拟于近期命名一批市级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根据《关于推荐新乡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新宣通〔2024〕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推荐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学雷锋活动示范点主要从全校各基层单位(科级及以下)中推荐产生。
岗位学雷锋标兵主要从全校各二级单位立足本职岗位、践行雷锋精神、工作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中推荐产生,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
二、申报标准
(一)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基本条件
1.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基层党组织高度重视、领导坚强有力;
3.学雷锋活动常抓不懈、扎实深入、取得显著成效,工作成绩突出;
4.具有良好整体形象,能够体现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在全校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二)岗位学雷锋标兵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主动弘扬雷锋精神,爱岗敬业、艰苦奋斗,服务人民、甘于奉献,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在本职岗位取得显著成绩、作出重要贡献;
3.注重一贯表现,具有良好师生基础和社会认可度。
三、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进行,各二级单位至多可推荐1个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1个岗位学雷锋标兵(已获得全国、全省、市级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荣誉的不再推荐)。推荐单位要严格对照评选标准,认真把关,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确保事迹过硬、真实感人,具有典型性、代表性。
申报材料要突出重点、体现亮点、真实感人,表格内事迹简介严格控制在500字左右,详细材料可另附页。请于2024年2月29日前将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无需加盖公章)报送至校团委实验楼A206室,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isttw#163.com(发送时请将#改为@)。校团委将在收集汇总后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向新乡市申报1个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1个岗位学雷锋标兵,最终结果以新乡市评审结果为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以此次推荐为契机,深入发掘在平凡岗位上自觉践行雷锋精神,立足本职、矢志不渝,具有较高社会美誉度和师生影响力的典型。同时,推荐活动要注重典型培育,选树新涌现的年轻典型,增强引领示范作用,提升学雷锋活动影响力覆盖面,进一步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推动学雷锋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联系电话:3693009,联系人:马婧丽。
附件:1.全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推荐表
2.全市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表
校文明办 校团委
2024年2月19日
(初审/马婧丽 复审/马婧丽 终审/张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