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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养犬证的通知

2022年05月30日 18:12  (点击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落实文明城市建设要求,规范市区养犬行为,按照上级通知精神,请通知未办养犬证的所属养犬职工尽快登记养犬信息,办理养犬证明。信息登记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组织,内容详见附件,信息登记表于6月2日前发到党委宣传部邮箱xuanchuanbu#hist.edu.cn(发送时将“#”替换为“@”);并通知所属养犬职工于6月6日-10日到保卫处治安交通科办理养犬证。

按相关规定,须随身携带养犬证明,未办理相关证件的犬只,相关部门将视为无主野犬进行处置。

特此通知。

附件:养犬登记表

校文明办 保卫处

2022年5月30日

(初审/翟彦召 复审/胡付广 终审/陈红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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