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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12月12日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安排

2021年11月29日 17:25  (点击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全校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根据上级要求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对我校11月29日-12月12日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1.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按照《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采取领学、研讨、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组织师生员工深入学习;结合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活动,党支部开展1次专题学习。

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全校各单位

2.专题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持续推进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宣讲团成员(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完成1次专题宣讲任务。责任单位:宣传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3.接续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

(1)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检查组对照《“我为师生办实事”工作台账》《“我为师生办实事”工作台账(续)》实地查看任务进展情况。责任单位: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组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对照学校下发的各次“我为师生办实事”工作台账和重点任务,结合办实事项目清单,持续推进落实,对账销号,按时保质完成“办实事”任务。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

4.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理论学习

(1)党员、职工理论学习:研读2篇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或重要文章。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2)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研读10篇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或重要文章。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5.其他工作

(1)按照《落实省委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组反馈意见的工作方案》,做好相关落实工作。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

(2)上报11月15-28日阶段工作完成情况,拍照发送至微信工作联络群。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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