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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传承•2019清明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2019年04月02日 15:38  (点击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全校各单位: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为营造传承英烈精神、奋进新时代的良好氛围,根据通知精神和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要求,我校决定在清明期间广泛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为主题,以缅怀英烈、传承英烈精神为重点,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英烈精神的崇尚、守望和传承,全面展示烈士褒扬工作的成就,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褒扬纪念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创新活动方式和手段,着眼参与和互动,开展既富有特色,又有实际效果的褒扬纪念活动;要深入开展英烈故事讲述、革命传统教育讲座、英烈家书(遗作)诵读、英烈事迹展览、英烈精神传承征文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2.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主题党日、主题团日、主题班会、读书会、座谈会等教育活动,特别是要组织师生广泛参加褒扬纪念活动,了解英烈事迹和革命传统,激发他们学习英烈、崇尚英烈、传承精神的热情。

3.倡导文明祭扫和网络祭扫。大力倡导网上祭扫,引导广大师生关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户网站“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专栏,将线下祭扫和线上祭扫有机衔接;要倡导移风易俗,绿色祭扫,规范祭扫仪式和流程,丰富祭扫内容,寓宣传教育于祭扫活动之中。

三、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将有关要求落到实处,请于4月12日下午6:00前,以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将相关活动情况总结及图文资料电子版通过广讯通报送至宣传部 胡泉灏,联系电话:0373-3693513。

 

 

党委宣传部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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