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连续性内部资料刊物审核的通知》(教办社科〔2018〕718号)精神,现将我校连续性内部资料刊物集中审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以院(系)、班级或以共青团、社团等群团组织的名义编辑的各种定期、连续报刊;机关部门、研究机构、群众性团体等编辑印刷的内部交流性报刊。不包括经国家批准出版的期刊、报纸和图书,不包括校、院、机关用于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公文性简报等信息资料以及校内的启事、广告、通知等,截止2018年1月,已停办的内部刊物也不在审核登记范围。
二、审核内容
主要围绕是否将刊物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否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马克思主义办刊方向,创刊以来是否出现过违反法律犯规或党的方针政策的政治性问题或造成不良影响,是否有专人分管期刊工作等方面进行审核,各内部刊物负责人围绕审核内容形成自查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三、相关要求
各内部刊物负责人于10月31日前,将《河南省高校连续性内部资料申请登记表》(见附件)、自查报告一式两份报送至行政楼807室,电子版通过广讯通发送至党委宣传部 胡泉灏,联系电话0373-3693513。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