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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和“感动科院”十大学子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年11月05日 17:27  (点击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全校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价值引领作用,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2018“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和我校2018年宣传工作要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深入挖掘宣传推广我校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树立一批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榜样,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

二、评选范围

2018“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评选面向全体教职员工;“感动科院”十大学子面向全体在校生。

三、评选条件

2018“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热爱人民,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校内外产生较大影响。

3.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克难攻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推进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等。

4.不图名、不图利,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荣誉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反响;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尊老爱幼,受到社会普遍赞誉和广大师生一致好评。

5.在外学习、工作期间,艰苦奋斗,自强不息,乐善好施,见义勇为,能够用实际行动维护河南人声誉,展示河南人的良好形象,传播河南好声音。

6.人物事迹主要发生在2018年度,或者长期以来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为社会公平正义、道德规范作出突出贡献,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7.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无邻里矛盾,无经济纠纷,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弄虚作假行为。

 

2018“感动科院”十大学子评选条件:

1.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勤奋好学,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在学生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2.面对家庭贫困,面对自身的疾患,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或挫折,不甘消沉,自强自立,用执着和坚持在逆境中创造奇迹的学生。

3.孝敬父母、尊敬师长,懂得感恩,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积极参与组织各种爱心捐助、帮残助困等活动的学生。

4.热心公益、甘于奉献,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并得到社会和学校广泛好评青年志愿者。

5.敢为人先,积极上进,有正义感,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学生。

6.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负责,恪尽职守,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在同学当中具有很高的威信和感召力的学生干部。

7.充分展示我校学生广泛开展科技创新魅力,积极参加各种专业技能竞赛,并取得优异的成绩的学生。

8.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水平,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文化艺术活动,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艺术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9.积极参加各类轻工助学活动,团结和带领周围同学,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勤工助学或自主创业活动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学生。

10.学风优良、团结奋进、奋发向上、充满朝气,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四、推荐名额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分别推荐2018“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1人;各基层党委分别推荐2018“感动科院”十大学子1人。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认真填写《2018“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推荐表》、《2018“感动科院”十大学子推荐表》并实事求是撰写推荐人物事迹详细材料。推荐表、事迹材料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成一式2份,经本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11月8日前报送至行政楼807室,电子版通过广讯通发送至党委宣传部 胡泉灏,联系电话:0373-3693513。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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