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党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党的基本知识的培训,根据《中共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校党字[2019]86号)和《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制度(修订)》(校党字[2020]4号)相关要求,决定举办第五十七期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人。
二、培训时间和学时
培训时间:10月16日至10月29日,具体时间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分党校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确定。
培训学时:总学时不少于24个,其中,志愿服务2个学时,分组讨论不少于2个学时,课堂讲授不少于18个学时。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培训内容: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同时围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党的宗旨、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党员权利和义务等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发展党员基本程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识形态安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宗教理论和时政热点等方面内容开展教育培训。具体内容根据《2023年党的基本知识培训教学大纲》(附件1)选择。
培训形式:培训按照“统一教学大纲、统一党校教材、统一颁发证书”的原则,由校党校统一部署,各二级党组织具体组织和实施,机关党委等非教学单位的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统一编入食品学院党委进行培训。培训可采取课堂讲授、专题讲座、观看纪录片、分组研讨、志愿服务和自学等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四、组织实施
1.严格培养标准。各二级党组织要坚持政治标准,严格程序和资格审核,按照团组织推优和党员推荐等各项程序要求,认真筛选、严格把关,真正把政治素质高、公认表现好、思想上、行动上要求进步的入党申请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按时报送培训计划。各分党校要严格按照学校党校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和培训内容,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培训日程安排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的请及时与党校沟通备案。
3.精心组织培训。各分党校须挑选一名党务工作人员任培训班班主任,按照班主任工作职责,全程负责本单位学员培训期间的各项工作,各培训班须成立班委会,按照工作职责配合班主任做好班务工作。各分党校要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认真遴选授课教师,严格按照培训内容组织备课。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和副书记要带头上党课,至少完成2个学时的授课。
4.严格教学管理。各分党校要认真做好培训管理工作,对出现无故迟到、早退、旷课等问题的学员,按照《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制度(修订)》(校党字[2020]4号),各分党校要及时通报并视情况取消该学员培训资格。讨论交流时,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的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要做指导;讨论要分组进行,为确保讨论质量,建议每组学员以15-20人为宜。培训期间,班主任可结合实际,在校园内组织开展以强化党员意识、发挥入党积极分子作用为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5.加强督导检查。各二级党组织要做好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指导工作,届时党委组织部、党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分党校集中培训情况、自主研讨情况以及志愿服务活动情况进行抽查督查。
6.结业考试安排。由学校党校建立题库,考试采取校党校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考试题目从题库中抽取率不少于70%,10月31日中午举行闭卷结业考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70%,平时成绩占30%。其中,平时成绩包含学习总结1500字左右(占10%)、考勤(占5%)、分组研讨交流(占5%)和志愿服务(占10%)。
7.培训结束后,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总结。及时把相关材料装入学员档案,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档案的归档及管理工作。
五、材料报送
10月13日17:00前,将培训计划1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名单2份(纸质版盖章,同时发送电子版)报送校党校;11月10日前,将培训成绩单(纸质版盖章2份,同时发送电子版)及其他相关材料(附件2)报送校党校 ,经审核后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材料报送地点:行政楼803室
联系人:虎燕子3693191 原国庆 3693202
附件:1.2023年党的基本知识培训大纲
2.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报备材料清单及说明
党委组织部 党校
2023年9月25日
(初审/原国庆 复审/虎燕子 终审/熊仁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