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近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公室、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回头看”的通知》(教人[2014]5号),对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组发[2014]18号)精神,组织开展“回头看”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严格依据《通知》精神,从严管理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坚决贯彻落实“两严禁”要求,有前期清理整顿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情况进行专项摸底和清理,并于11月11日上午10点前以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将开展“回头看”情况报告(加盖印章)报党委组织部(办公楼805室)。
附件:1.《关于开展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回头看”的通知》(教人[2014]5号)
2.《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组发[2014]18号)
党委组织部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