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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红旗区、洪门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2017年02月23日 17:32  (点击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关于转发〈中共洪门镇人大主席团关于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我校按照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的方法,确定了“选区”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并经洪门镇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委员会批准,确定了我选区正式候选人,完成了选民登记。

为保证我选区两级人代表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经上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委员会批准,“选区”选举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周二)上午10:00—12:00,选举程序按照上级要求统一进行(详见《洪门镇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程序》、《选举大会主持词》)。选举地点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设定,要保证选举的自由、公正,及选民的单独投票;

2.按照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委员会要求,需要组织“选区”区、镇人大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本人情况,并如实回答选民提问(2月23日下午进行);

3.按照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委员会要求,参加选举的选民需为户籍在的教工和学生(详见各单位《选民名册》);

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需确定主持人、宣读人(宣读《选举办法(草案)》、《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建议名单》、《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等)、两名监票人、两名计票人,请于2月24日(周五)中午12点前将有关人员建议名单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组织部806房间。(注: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

5.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安排2名工作人员,于2月27日(周一)上午8:30到组织部806房间领取选票、票箱、档案袋等有关物品;

6.选举结束后,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按照选举程序要求,现场清点、核查选票;如符合要求,则应向选民报告选举有效,并将选票用档案袋密封后(盖骑缝章)由监票人、计票人送至办公楼206会议室,在总监票人监督下,协助总计票人计票。

(注:选举过程需全程录像,影像资料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保存,备查)

中共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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