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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2023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2023年05月26日 09:07  (点击次数:

亲爱的毕业生党员同志们:

你们好!

岁序更替,华章日新,又是一年毕业季。在校期间,你们孜孜不倦,锐意进取,刻苦学习,砥砺品格,即将满载收获,踏上新的征程。在此向你致以衷心的祝贺和美好的祝愿:毕业快乐,前程似锦!

作为毕业生党员,面临着毕业后加入新的党支部、怎样转移党组织关系等实际问题。为了同学们能够顺利办理有关手续,党委组织部(党校)整理了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有关程序和注意事项,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组织关系转出的程序

(一)转往省内单位的党组织

1.各二级学院党委统计填写并上报《2023届毕业生党员名册(省内)》至党委组织部(党校)806室,负责党务的老师要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进行组织关系转接。

2.毕业生党员务必在介绍信(系统内可查阅,无需打印)有效期内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到,并按照接收单位党组织要求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等。

(二)转往省外单位党组织

1.各二级学院党委统计填写并上报《2023届毕业生党员名册(省外)》至党委组织部(党校)组织科,

以线上转接(转接类型选择“跨省系统转接”)为主,线下转接(转接类型选择“其他非系统建库单位”,系统导出纸质介绍信并盖章)为辅。各二级学院党委组织党务干部集中在系统中填写介绍信。

2.毕业生党员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凭介绍信和党员信息采集表(系统导出后打印盖章),第一时间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办理转接手续,并在2023年10月31日前将介绍信回执联寄回到原二级学院党委。

二、几种常见问题的处理

1.在组织关系转出之前,请一定询问清楚“转往地上级党组织名称”和“接收单位党组织名称(精确到支部)”,以便填写介绍信的抬头和去处。

2.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往省外)要妥善保存,不得丢失。一旦丢失,应立即向所在二级学院党委报告,并返校予以补办。对介绍信丢失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党员,将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

3.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务必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完成。按照《党章》第一章第九条之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三、转移组织关系的几点要求

1.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在离校后原则上应当转出。

2.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如果该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可将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的党组织。

3.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转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学生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4.考取研究生、省选调生、地市公务员和面向基层就业、受聘特岗教师的,若所去单位确定,应当在离校前转出组织关系;若所去单位不确定,可在接到录取通知书或报到通知后的10天内转出组织关系。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信息采集表必须由党员本人携带,切勿密封入档案中。

6.毕业生预备党员,要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尽快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以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接续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和完善相关档案材料的填写,并在预备期满后及时提出转正申请,由接收单位党组织办理转正手续。

7.在接转组织关系的过程中若遇到困难或问题时,可联系所在二级学院党委或学校党委组织部(党校),我们将和你们共同解决。

“只有承担过的青春才会更加厚重”。祝愿2023届全体毕业生党员继续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科院精神,在追梦路上坚定信念,勇毅前行。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3年5月26日

(初审/原国庆 复审/虎燕子 终审/熊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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