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十一批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21〕15号)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省优秀专家选拔工作,坚持党管人人才,进ー步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加强对专家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推进增人数和得人心的有机统一;坚持服务中心,围绕服务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高质量发展需要,推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坚持科学公正,坚持公开、平等、竟争、择优,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坚持社会认可,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靠实践和贡献评价人才。
二、推荐名额
我校分配名额为2人。“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可不占推荐名额,单独推荐。
三、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对象:全省各行业各领域中,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特别是近五年来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不含尚在5年管理届期内的省优秀专家)。
(二)推荐条件:矢志爱国奉献,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弘扬爱国奋斗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德才兼备、为人正派,爱岗敬业、成绩突出,在同行业内有较高认可度和较大影响。需全职在豫工作1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6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两院”院士一般不超过68周岁(1953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中原学者一般不超过58周岁(196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可重点推荐以下人选:
1.在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5.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6.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
7.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8.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个人;
9.中原学者;
10.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11.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12.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13.长期在县(市)基层一线工作,取得突出成绩或做出卓越贡献的专家人才;在2020年抗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医疗专家;
14.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
四、推荐程序
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以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上报符合条件的初步推荐人选,由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后,将我校人选名单及材料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负责向省委组织部遴选推荐。
五、有关要求
1.选拔河南省优秀专家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导向性强,各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政治标准,严把道德品质关、专业能力关和廉洁自律关,认真负责地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2.材料清单:
(1)第十一批河南省优秀专家申报书;
(2)附件目录(附件里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书所填内容不一致的,或未对申报书所填内容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按虚假信息处理);
(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其认定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5)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6)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7)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8)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9)其他能够证明人选专业学术能力的代表性成果,一般不超过3项,每项都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和说明材料(如奖项方面,要介绍由什么单位组织评审、以什么名义授予、评审周期及每次获奖人数等情况)。
3.请各单位于5月24日12:00前将《第十一批河南省优秀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第十一批河南省优秀专家申报书》(见附件2)、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及电子版报至行政楼806,电子材料发送至hkyzzb@126.com。
党委组织部
2021年5月20日
附件:1.第十一批河南省优秀专家推荐表
2.第十一批河南省优秀专家申报书
3.第十一批河南省优秀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