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就我校开展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中原学者
申报中原学者,应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在河南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等单位全职固定工作,且至少已工作1年以上;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2021年12月31日年龄未满60周岁,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仍然坚持工作在科研生产一线;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中,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并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工作基础、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障。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河南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前两名完成人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名完成人;
3.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均不含子课题﹞)的首席专家或主持人;
4.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的主要负责人;
5.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等获得者;
6.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等。
(二)中原领军人才
1.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申报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中,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新性科技成果,并对学科发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河南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在河南省内有固定工作单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省外人员与河南省内的聘用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且合同期覆盖项目执行期限,年度工作任务明确;申请者所在单位(聘用单位)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证,申请者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资助的研究工作。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五年以上(证件签发日期到2020年12月31日满五年);
(2)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前五名主要完成人、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4)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负责人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院士团队服务站、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新型研发机构、优势特色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高层次创新创业平台主要技术负责人;
(5)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青年项目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专家,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杰出青年)、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
(6)已取得了突出的科研成绩。
2.中原文化名家
申报中原文化名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
(3)学术水平高,业务成就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为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事业发展,特别是在思政课教学研究、历史考古研究、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等领域,作出较大贡献,知名度高,社会影响较大;
(4)在组织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经营管理或社会文化活动,推动国际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
(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或运用现代科技推动文化创新、产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6)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等条件下,省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四个一批”人才人选优先推荐。
3.中原教学名师
中原教学名师面向在职专任教师进行遴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上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师生群众公认。
同时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中原教学名师的普通本科院校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教育理念先进,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改革成效显著,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排名前三,省级教学成果奖为主持人),主讲课程为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发表出版高质量教改教研论文或专著,自编、主编高质量特色教材,学生评价优秀;注重教学梯队建设;科学研究能力强,在国内外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
(2)非现任校级领导。
4.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
面向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含在外省市获得同类称号的人员)中。从事基础研究、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在职在岗的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列为遴选对象。
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应连续全职在豫工作3年以上;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之后出生);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引领原创性重要理论研究和关键领域公关,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对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学、生物、医学、哲学、政治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学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地位;具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类课题和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以上,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资助;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高质量论文。
(三)中原青年拔尖人才
1.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
申报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中原青年拔尖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已取得突出科研成绩,具有突出专业水准,有一定社会影响;
(4)一般应获博士学位,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2021年1月1日前取得),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5)申报截止日期前应在省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
(6)申报年龄不超过39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2.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
申报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须为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青年博士,进入省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进站不满一年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即2020年6月10日以后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人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科研潜力和科学道德。
(2)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尚未取得博士学位证书的,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申报项目须属于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5)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该为该研究领域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或省级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6)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未进站的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7)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能申请,可关注其他博士后资助项目。
(8)未入选过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国家博新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等。
3.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
申报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中原青年拔尖人才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
(3)学术水平较高,获得较高业务成就,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为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事业发展,特别是在思政课教学研究、历史考古研究、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等领域,作出较大贡献,知名度高,社会影响较大;
(4)在组织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经营管理或社会文化活动,推动国际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
(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或运用现代科技推动文化创新、产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6)男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7)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8)在同等条件下,入选省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四个一批”人才人选的,在推荐中可优先考虑。
二、工作安排
1.此次“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由党委组织部牵头,党委宣传部、人事处、科技处等共同参与开展,具体分工为:
(1)中原文化名家、中原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的申报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联系人:高莉,联系电话:3040313。
(2)中原教学名师、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中原青年拔尖人才(中原博士后创新人才)的申报由人事处负责组织,联系人:张兆沛、王涛,联系电话:3040578。
(3)中原学者、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原青年拔尖人才(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的申报由科技处负责组织,联系人:周威、李华博,联系电话:3040346。
2.申报材料包括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和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3份和电子文档1份,(刻录光盘报送),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
(1)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
(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7)奖励证书复印件;
(8)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和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9)各遴选平台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各项目申报书、具体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详见各遴选平台网站:
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henan.gov.cn/
省科技厅网站:http://kjt.henan.gov.cn/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厅网站:
http://hrss.henan.gov.cn/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henan.gov.cn/
省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jkw.henan.gov.cn/
省科协网站:http://www.hast.net.cn/
三、有关事项
1.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逐级认真做好推荐人选的审核把关工作,于2021年5月10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统一分别报送各遴选平台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人选推荐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
2.为避免重复支持,对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中原领军人才、中原青年拔尖人才各类人才项目。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人才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3.申报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遴选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申报人资格不符将即时取消遴选资格。
党委组织部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