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
现将《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参评全国第二批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的通知》(豫高办〔2019〕32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参评标准,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参评,于9月3日12时前,报党委组织部。
中共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8月22日
附件1:《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参评全国第二批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的通知》(豫高办〔2019〕32号)
附件2:《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