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2018年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党字﹝2018﹞126号),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在职处级干部。
有下列情况者,按相应办法处理:
1.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处级干部,不进行年度考核。
2.2018年上半年办理退休手续的处级干部,不进行考核;下半年办理退休手续的处级干部,进行考核。
3.外出进修、学习的处级干部,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处级干部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的情况。
德:主要指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政治品质包括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校党委校行政各项决议决定情况,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群众观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生活、务实担当等方面情况。道德品行包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以及团结协作、知人善任、作风民主等方面情况。
能:主要指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解决复杂问题能力、危机处理能力、获取资源能力、政策水平、业务水平等方面情况。
勤:主要指事业心、责任感、工作态度、服务意识和勤奋敬业等方面情况,依法依规办事情况。
绩: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成效、完成本部门和上级安排的重点工作、推动单位发展、履行意识形态责任、维护安全稳定、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等方面情况。“双肩挑”干部同时考核履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情况。
廉:主要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遵守省委、校党委有关廉洁自律纪律规定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情况。
学:主要指中心组学习、指定书目学习等理论学习完成情况,学习态度及学以致用情况。
三、考核安排
(一)考核准备阶段(2018年12月21日—2019年1月2日)
1.学习考核文件。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组织所属处级干部学习《关于印发<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党字﹝2018﹞126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掌握有关要求。
2.撰写述职材料。对照考核内容,实事求是地撰写班子总结和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班子总结由班子负责人亲自主持起草,字数不超过1500字;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由干部本人亲自撰写,字数不超过1500字。总结和报告须报分管(联点)校领导审核签字。
3.公示述职材料。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于2019年1月2日11点前汇总所属各单位班子总结和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党委组织部干部科(行政楼806室)。电子版一律使用优盘拷贝。总结和报告由党委组织部统一上网公示,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通知有关人员按时阅览。
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报送的班子总结材料包括:党委(党总支)班子总结、行政班子总结。新科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按教学单位对待;杂交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纳入生命科技学院党委。
机关党总支报送的班子总结材料包括:党总支班子总结、所属各单位班子总结。人工智能学院纳入第二党总支。
(二)述职测评阶段(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11日)
1.组织单位测评。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成立考核工作组(见附件)。考核工作组到各单位组织召开年度考核会议。年度考核会议由考核工作组主持。
教学单位年度考核会议以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召开。党、政负责人分别代表班子进行会议述职。参会人数不得少于所在党委(党总支)教工总数的2/3。新科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按教学单位对待;杂交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纳入生命科技学院党委。
党政、群团、教辅单位在单位内部召开年度考核会议。单位负责人代表班子进行会议述职。人数较多的单位,参会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人数少于5人(含本数)的,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人工智能学院按此类单位进行考核。
机关党总支领导班子和所有处级干部个人以网络公示的形式述职,不再进行会议述职。
述职结束后,参会人员现场填写测评票,对班子和处级干部个人进行民主测评。
2.组织对口互评。对口互评由处级干部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下发通知,以网评的形式组织开展。所有处级干部须按照要求准时参与。
(三)确定等次阶段(2019年1月12日—1月20日)
1.核算考核评分。处级干部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组织人员依据考核评分办法,核算班子和干部个人的考核分数并报校领导组成的评议小组。
2.拟定考核等次。校领导组成的评议小组根据年度考核评分情况,结合干部年度工作、近三年考核结果、单位工作情况,按照1:1.5差额拟定优秀等次人选。优秀等次人选中副处级干部占30%左右。同时,根据年度考核评分,拟定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人选名单。初步考核结果征求纪委、计生等部门意见后,报处级干部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处级干部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汇总各评议小组评议结果后,统一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汇报。
3.确定考核结果。处级干部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将初步考核结果提交校党委,校党委以票决形式确定年度考核优秀处级干部名单,同时,确定其他处级干部的考核结果。定为优秀等次的处级干部中,副处级干部占30%左右。
4.考核公示反馈。考核结果由处级干部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下发正式文件。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处级干部,由分管(联点)校领导向其反馈考核结果并进行谈话。
四、组织领导与有关要求
1.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在处级干部年度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妥善安排,配合做好年度考核的各项工作。
3.参加测评的人员要顾全大局,抱着对学校负责、对事业负责、对个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
4.若单位当年获国家级科研平台、国家级科技成果奖(第一单位)、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第一单位)、全职引进一名院士的,须在2019年1月11日前报送相应证明材料。
5.其它未尽事宜,以《关于印发<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党字﹝2018﹞126号)为准。
中共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12月21日